洁净特点:医药工艺用水医药生产工艺过程中使用的水,包括生活饮用水、纯化水、注射用水。1.纯化水蒸馏法、离子交换法、反渗透或其他适宜的方法制得的,不含任何附加剂,供药用的水,其质量符合现行《中华人民 共 和 国药典》纯化水项下的规定2注射用水纯化水经蒸馏制得的水,其质量符合现行《中华人民 共 和 国药典》注射用水项下的规定。3.自净时间医药洁净室被污染后,净化空气调节系统在规定的换气次数条件下开始运行,直至恢复到固有的静态标准时所需时间。4.恢复时间 医药洁浄室生产操作全部结束、操作人员撤出现场,空气中的悬浮粒子达到静态标准时所需时间,深圳GMP洁净室施工报价。5.无菌 没有***微生物存在。5,深圳GMP洁净室施工报价,深圳GMP洁净室施工报价.无菌药品法定药品标准中列有无菌检査项目的制剂和原料药。6.非无菌药品法定药品标准中未列有无菌检査项目的制剂和原料药。洁净室应符合工艺生产流程需要,短捷顺畅。深圳GMP洁净室施工报价
洁净工艺管道:一般规定1.工艺管道的干管应敷设在技术夹层或技术夹道中。需要拆洗和消毒的管道应明敷。可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的物料管道应明敷,当需穿越技术夹层时,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2.工艺管道在设计和安装时,不应出现使输送介质滞留和不易清洁的部位。3.在满足工艺要求的前提下,工艺管道宜短4.工艺管道系统应设置吹扫口、放净口和取样口。5.输送纯化水的管道应符合本标准第5.4.2条的规定,输送注射用水的管道应符合本标准第5.4.3条的规定。6.工艺管道不宜穿越与其无关的医药洁净室。7.输送可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介质的工艺管道,应根据介质的理化性质控制物料的流速,并应符合本标准第6.4节的有关规定8.与药品直接接触的工业气体净化装置应根据气源和生产工艺对气体纯度的要求选择。气体终端净化装置的设置应靠近用气点。嘉兴净化洁净室装修洁净室的原辅料、包装材料和其他物品出入口,应设置物料净化用室和设施。
洁净人员净化用室和生活用室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人员净化用室入口处应设置净鞋设施。2.存外衣区域应单独设置,存衣柜应根据设计人数每人一柜。3.人员净化用室应按气锁设计,脱外衣和穿洁净衣的区域应分开。必要时,可将进入和离开医药洁净室的更衣间分开设置。4.人员净化用室的空气净化要求应符合本标准第9.2.13条的规定。5.厕所和浴室不得设置在医药洁净室內,且不得与生产区和仓储区直接相通。6.青霉素等高致敏***品、某些甾体药品、高活***品及其他有毒有害药品的人员净化用室,应采取防止有毒有害物质被人体带出人员净化用室的措施。7.医药工业洁净厂房内人员净化用室和生活用室的面积,应根据不同生产工艺要求和工作人员数量确定。
洁净建筑设计:一般规定1.医药工业洁净厂房的建筑平面和空间布局应根据医药工艺的生产要求确定,并应具有适当的灵活性。主体结构宜采用框架结构体系,选用合理柱网,不宜采用砌体结构休系。2.医药工业洁净厂房主休结构的耐久性应与室内装备和装修水平相适应,并应具有一定的耐火、抵抗温度变形及不均匀沉降的性能。建筑变形缝不宜穿越洁净室;当必须穿越时应采取保证洁净室气密性的措施。洁净度级別为A级、B级、C级时,变形缝不应穿越洁净室。3.建筑围护结构的材料应满足保温、隔热、耐火、防潮等要求。4.医药洁净室应设置技术夹层或技术夹道。穿越楼层的竖向管线需暗敷时,宜设置技术竖井。技术夹层、技术夹道和技术竖井的形式、尺寸和构造,应满足风管、动力管线、工艺管道及辅助设备的安装、检修和防火要求。5.医药洁净室内的通道宽度应满足物流运输、设备搬运及人员疏散的要求,物流通道宜设置防撞构件6.当厂房包含一般生产和洁净生产时,其平面布局和构造处理应避免一般生产对洁净生产产生不利影响。洁净室传入无菌生产洁净室的物品应有灭菌和消毒设施。
洁净竖向风管与每层水平风管交接处的水平管段上:
1.服务于baozha危险场所的风管穿越甲类、乙类生产区的隔墙或防爆隔墙时,应设置防火阀和止回阀。厂房内用于有baozha危险场所的排风管道,严禁穿过防火墙和有baozha危险的房间隔墙。
2.医药洁净室浄化空气调节系统的风管和调节阀,以及高效空气过滤器的保护网、孔板和扩散孔板等附件的制作材料和涂料,应根据输送空气洁净度级别及所处空气环境条件确定。
3.医药洁净室内排风系统的风管、调节阀和止回阀等附件的制作材料和涂料,应根据排除气体的性质及所处空气环境条件确定。 洁净室不便移动的设备应设置在线清洗、在线灭菌设施。深圳GMP洁净室施工报价
洁净室室內的管道应排列整齐,宜减少阀门、管件和管道支架的设置。深圳GMP洁净室施工报价
洁净监测与控制:
1.无菌生产的关键操作区应对空气悬浮粒子进行动态连续监测。连续监测系统宜与净化空气调节系统的控制系统分开设置。
2.医药工业洁净厂房中的供暖系统、通风系统、除尘净化系统、空气调节系统、空气调节冷热源和空气调节水系统的监测和控制,传感器、执行器的选择和使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B50019的有关规定。
3.净化空气调节系统风管内或医药洁净室内的传感器、执行器应根据环境条件选用防尘型、防腐型或防爆型等。
4.净化空气调节系统的正常生产模式、非生产模式、消毒模式之间宜自动切换。5.净化空气调节系统的电加热及电加湿应与送风机连锁,并应设置无风和超温断电保护。采用电加湿时应设置无水保护。热器的金属风管应接地。 深圳GMP洁净室施工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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