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到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申请。刑事诉讼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一、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次询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聘请律师的;
二、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三、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四,广东方便法律服务信息中心、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广东方便法律服务信息中心,广东方便法律服务信息中心,人民法院为被告人指定辩护时,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提供法律援助。
五、条件同上 由司法行政机关的宏观管理与律师协会的行业管理相结合的律师管理体制正在不断健全和完善 。广东方便法律服务信息中心
咨询及文书服务法律咨询及**诉讼文书。代书包括:诉讼文书,包括起诉状、答辩状、上诉状、申诉状等;有关法律事务文书,包括委托书、遗嘱等;非法律事务文书。出具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是指律师应当事人之委托,根据委托人所提供的事实材料,正确运用法律进行分析和阐述,对相关事实及行为提出的书面法律意见。专项法律服务公司专项法律服务包括企业的设立和解散的相关事务,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中的一般法律事务,投资及项目开发、金融融资、公司证券业务、收购与兼并、企业的租赁、承包、托管、知识产权、劳动人事等特别法律事务。建筑与房地产专项法律服务包括创设公司阶段中的计划拟定、谈判参与、报审文书准备、代为报批等事务;土地使用权取得阶段土地征用、国有土地出让、转让中的涉法事务;拆迁阶段的文书处理、纠纷解决、文件报送等事务;工程建设阶段中招投标文书的准备、起草、审核及工程和设备合同履行的监督等事务;房地产经营阶段中的销售、出租、融资等环节的事务;物业管理阶段中的相关事务等。 广东一站式法律服务平台接受当事人委托或经各方当事人同意,对当事人的申请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予以证明。
法律服务,简称"法服",是指律师、非律师法律工作者、法律专业人士(包括法人内部在职人员、退、离休政法人员等)或相关机构以其法律知识和技能为法人或自然人实现其正当权益、提高经济效益、排除不法侵害、防范法律风险、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而提供的专业活动。律师队伍日益壮大,初步形成了具有较高素质的律师职业群体。随着法律服务领域不断拓展,律师职能作用日益凸现。广大律师投身国家的经济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不断拓展业务领域,提供各类法律服务。积极参与诉讼活动,担任各类案件的代理人、辩护人,在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目前,律师行业自律体系已基本形成,由司法行政机关的宏观管理与律师协会的行业管理相结合的律师管理体制正在不断健全和完善。
法律援助是指由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或者非设立的合法律所组织法律援助的律师,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人尤其是农村给予无偿提供法律服务的一项法律保障制度。特殊案件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第二款、第三款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律师队伍日益壮大,初步形成了具有较高素质的律师职业群体。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是适应开放和加强民主与法制建设的需要而产生,并不断发展壮大的一项具有的法律制度。多年来,的正确领导下,在人大的有力监督下,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坚持以民主法制理论和"三个"重要思想为指导,立足于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按照依法治国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发展、稳定的大局,贯彻"大服务"的工作方针,认真贯彻落实各项规定,各地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创新求发展、整合职能促效益"的新路子,逐步形成了"机构健全、职责明确、设施完善、运作规范、质量高效"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新格局,充分发挥了"为一方服务,促一方繁荣,保一方平安"的独特作用 。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宝安区方便法律服务报价方案
获得法律援助是公民的权利,实施法律援助是的责任。广东方便法律服务信息中心
根据《中华人民法律援助条例》第十条和第十一条的规定,公民有下列事项,没有委托代理人或辩护人的,可以申请法律援助或由人民法院指定辩护:1、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2、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比较低生活保障待遇的。3、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4、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5、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6、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7、因医疗事故、交通事故、工伤事故造成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8、因家庭、虐待、重婚等,受害人要求离婚及人身损害赔偿案件。9、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次询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聘请律师的。10、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11、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12、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为被告人指定辩护时,法律援助机构应提供法律援助。13、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或者被告人可能被判处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为被告人指定辩护时。 广东方便法律服务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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