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危险废物的易燃性? 易燃性是指易于着火和维持燃烧的性质。但是像木材和纸等废物不属于易燃性危险废物。《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易燃性鉴别》(GB5085.4-2007)将下列固体废物定义为易燃性危险废物: (1)液态易燃性危险废物:闪点温度低于60℃(闭杯试验)的液体、液体混合物或含有固体物质的液体。 (2)固态易燃性危险废物:在标准温度和压力(25℃,101.3kPa)下因摩擦或自发性燃烧而起火,经点燃后能剧烈而持续地燃烧并产生危害的固态废物。 (3)气态易燃性危险废物:在20℃,上海固废检测,101.3kPa状态下,在与空气的混合物中体积分数≤13%时可点燃的气体,上海固废检测,或者在该状态下,不论易燃下限如何,上海固废检测,与空气混合,易燃范围的易燃上限与易燃下限之差大于或等于12个百分点的气体。
固废危害:造成污染 未经处理的工厂废物和生活垃圾简单露天堆放,占用土地,破坏景观,而且废物中的有害成份通过刮风进行空气传播,经过下雨侵入土壤和地下水源、污染河流,这个过程就是固体废弃物污染。 污染土壤 土壤是许多细菌、1等微生物聚居的场所,这些微生物在土壤功能的体现中起着重要的作用,他们与土壤本身构成了一个平衡的生态系统,而未经处理的有害固体废物,经过风化、雨淋、地表径流等作用,其1液体将渗入土壤,进而杀死土壤中的微生物,破坏了土壤中的生态平衡,污染严重的地方甚至寸草不生。 不断增加的产生量相当迅速,许多城市利用大片地城郊边缘的农田来堆放它们,难怪科学家从卫星拍回的地球照片上,围绕着城市的大片白色垃圾是那么显眼。
我们在做危险废物鉴别的时候,常常会遇到客户咨询鉴别方法的情况,基于这类问题比较普遍,如果您也对危险废物感到好奇的话,不妨看看下面危险废物的鉴别方法以及标准。 一是国家危险废物名录里明确列出的,则毫无疑问属于危险废物。二是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虽然没有列出,但根据国家出台的鉴定标准和鉴定方法确定它具有危险特性,那么它也属于危险废物。 所谓危险废物的危害特性通常包括1性(含急性毒性、浸出毒性、生物蓄积性、刺激或过敏性等)、易燃性、易爆性、腐蚀性、化学反应性和疾病传染性等、根据这些性质,各国均制定了各自的鉴别标准和危险废物的名录。 危险废物的来源主要有石油化学工业、化学工业、钢铁工业、有色金属冶金工业。各行业中危险废物的有害特性不尽相同,且成分也很复杂,适用于每种危险废物的处置方法不尽相同,如不分类,处置起来很不方便。另外,危险等级也不相同,如不分类会造成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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