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放电
放电时请将电池温度控制在-15℃- +50℃的范围内。
连续放电电流请控制在3CA以下(H控制在6CA以下)。
放电终止电压依电流的大小而变化,大体如下所述。注意放时,电压不得低于下述电压。
放电以后请迅速充电。如不小心过放电之后也请立即充电。
放电电流
放电终止电压
0.2CA未满
1.75CA/单格
0.2CA以上0.5CA未满
1.70CA/单格
0.5CA以上 1.0CA未满
1.55CA/单格
1.0CA以上
1.30CA/单格
UPS蓄电池更换方法
1、充电机2#U停止运行,取下UPS蓄电池组GB’中串接的熔断器FU。
2、在熔断器FU5两端的A、C点并接二极管V(2CZ200A/800V).
3、检查接线无误后送蓄电池熔断器FU。
4、取下熔断器FU5,二极管V串于电路,合SA3,检查二极管阴极对—WOM电压约241V,阳极对—WOM电压约218V,二极管反向截止。直流母线由充电机1#U,蓄电池组GB、GB’并联供电,但因蓄电池组GB’电压低,直流负载由充电机1#U,蓄电池组GB供电。
5、断开SA1,取下熔断器FU3、FU4。蓄电池组GB’经二极管V瞬间向直流母线供电。
充电时间
对备用的电池来讲,当电池供电后,对电池重新充满电所需要的时间,一般不少于 24 小时;对循环用电池来讲,如果知道上一次的放电量及初始充电电流,可以按如下公式计算出环境为25 ℃时需要的充电时间。
A. 当放电电流大于0.25C 时
Cdis
Tch = I +3 ~5
B. 当放电电流小于0.25C 时
Cdis
Tch = I +6 ~10
注:Tch = 电池充满电所需要的时间(小时)
Cdis = 电池上一次的放电的电量(安时)
I = 大初始充电电流(安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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