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单位资质等级证、拟拆除建筑物、构筑物及可能危及毗邻建筑的说明等材料。
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十条规定: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时,应当提供建设工程有关安全施工措施的资料。依法批准开工报告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自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15日内,将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建设单位应当在拆除工程施工15日前,将下列资料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施工单位资质等级证明;拟拆除建筑物,江西租赁吊篮、构筑物及可能危及毗邻建筑的说明;拆除施工**方案;堆放,江西租赁吊篮,江西租赁吊篮、***废弃物的措施。实施爆破作业的,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民用物品管理的规定。
一、施工吊篮需要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二、中华人民行业标准《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检查标准》中有明确规定:
5.3 高处作业吊篮
5.3.3 -6 安装、拆卸作业:
吊篮安装拆卸工为特种作业人员,应当经建设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安装前对提升机进行检验以及对吊篮构配件规格的统一性、配套性进行检查,对吊篮组装后安全使用有重要意义。
三、升降作业:
1)吊篮升降操作人员必须经培训合格
2)吊篮内的作业人员数量不应超过产品说明书或吊篮设计要求;
3)吊篮内作业人员应将安全带用安全锁扣正确挂置在**设置的**安全绳上;
4)作业人员应从地面进出吊篮;
5) 吊篮作业时,吊篮下方严禁站人。
GB19155-2003《高处作业吊篮》明确规定:“安全锁必须在有效标定期限内使用,有效标定期限不大于一年。”但是究竟应该由谁来负责标定,该标准却没有作出明确规定,致使这项强制性条款在许多地区形同虚设。
建筑施工起重机械是指在房屋建筑工地和市政工程工地使用的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及高处作业吊篮。
由于缺乏科学有效的检验机制,致使不合格的劣质吊篮轻松进入施工现场;具有明显安装缺点或问题的吊篮轻率投入使用;存在故障***的吊篮得不到及时发现,这些原因直接引发的吊篮施工安全***所占比例相当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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