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设施操作员,顾名思义是指从事建筑物、构筑物消防安全管理、消防安全检查和建筑消防设施操作与维护等工作的人员。
中级建构筑物消防员需要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第 一、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建(构)筑物中级消防员正规职业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昭通中级消防操作员培训班。
第二,昭通中级消防操作员培训班、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并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第三、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昭通中级消防操作员培训班。
第四、取得经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问:消防设施操作员的前景如何?
答:消防设施操作员,原建(构)筑物消防员。2017年9月,经***同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将两个职业纳入准入类和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范围。消防设施操作员属于准入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
问:什么是准入类?
答:国家对直接关系**、社会公共利益、生命安全的职业实行职业准入制度。用人单位招用从事准入职业工作的人员时,必须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中录用。准入类就是持证上岗,没有证书就排除在行业门外了。准入类考试提升了证书的含金量,考证就等于考饭碗!
政策依据(上)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 21 条规定,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 64 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尚不构成犯罪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轻微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1)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的。
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 67 条规定,违反第 21 条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或者给予警告处罚。
4. 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第 37 条规定,下列六方面人员应当接受消防安全培训。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控制室管理人员、易燃易爆危险品保管人员应当持有相应的上岗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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