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依据(上)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 21 条规定,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 64 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尚不构成犯罪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轻微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1)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的。
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 67 条规定,违反第 21 条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玉溪消防操作员考试,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或者给予警告处罚。
4. 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第 37 条规定,下列六方面人员应当接受消防安全培训。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员,玉溪消防操作员考试,玉溪消防操作员考试、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控制室管理人员、易燃易爆危险品保管人员应当持有相应的上岗证书。
培训须知
1、初级学员报名需带免冠蓝底小二寸(宽3.5cm,高4.5cm)照片8张,电子证件照一份;初中以上学历证书彩色复印件1份(注意:毕业证书要有钢印,无学历证书者则可以提供文化程度为初中以上的户口本彩印件);身份证复印件2份。
2、中级学员报名需带免冠蓝底小二寸(宽3.5cm,高4.5cm)照片8张,电子证件照一份;初中以上学历证书彩色复印件1份(注意:毕业证书要有钢印,无学历证书者可以提供文化程度为初中以上的户口本彩印件);身份证复印件2份;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彩色复印件1份;提供单位出具的相关岗位工作证明,及社保证明(原件)。
3、鉴定考试新规:每位考生的实操、理论各科考试有且只有一次补考机会,且单科成绩有效一年。
培训对象
从事或者即将从事消防控制室操作的人员,具体是:
(1)消防安全检查人员;
(2)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
(3)建筑消防设施操作与维护人员;
(4)消防安全管理人员;
(5)其他自愿参加培训的人员。
报考条件
初级:应具备初中以上文化水平,年龄在18至55周岁男女均可。
中级:报名条件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2)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能提供累计6年社保证明。
(3)取得经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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