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功率电动机(共1种):小功率电动机,电动工具(共16种):电钻- external site(含冲击电钻)、电动螺丝刀和冲击扳手、电动砂轮机、砂光机、圆锯、电锤- external site(含电镐)、不易燃液体电喷枪、电剪刀- external site(含双刃电剪刀、电冲剪)、攻丝机、往复锯(含曲线锯、刀锯)、插入式混凝土振动器、电链锯、电刨、电动修枝剪和电动草剪、电木铣和修边机、电动石材切割机(含大理石切割机),安徽电器装置3C机电,电焊机(共15种):小型交流弧焊机、交流弧焊机、直流弧焊机、TIG弧焊机、MIG/MAG弧焊机、埋弧焊机、等离子弧切割机,安徽电器装置3C机电、等离子弧焊机、弧焊变压器防触电装置、焊接电缆耦合装置、电阻焊机,安徽电器装置3C机电、焊机送丝装置、TIG焊焊炬、MIG/MAG焊焊机械、电焊钳
1、为科研、测试而需要进品和生产的产品。2、整机全数出口为目的而用进料或来料加工方式进口的零部件。3、根据外贸合同**进口的产品(不包括该产品有部分返销国内或内销的)。4、为考核技术引进生产线需要进口的产品。5、直接为**终用户维修目的而进口和生产的产品;为已停止生产的产品提供的维修零部件。6、工厂生产线/成套生产线配套所需的设备/部件(不包括办公用品);7、*用于商业展示,但不销售的产品;8、暂时进口后需退运出关的产品;9、其他特殊情况的产品。
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认监委联合发布公告:根据2005年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认监委第137号联合公告,自2006年12月1日起,凡是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的机动车零部件产品,在还未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和未加施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之前,不允许出厂、销售、进口到中国大陆境内或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针对机动车零部件产品的特点,为进一步规范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CCC标志)的管理和使用,国家认监委制定了《部分机动车零部件产品CCC标志的使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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