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实验室认可的发展:我国从1990年开始采用三种认可方式,实验室认可CNAS(依据国际认可标准)、计量认证CMA(依据50条)和质检机构审查认可CAL(依据39条)开始由国家技术监督的质量监督司,浙江实验室认证认可咨询信誉保证、计量司、标准化司主管,2001年12月又发布了新的评审准则JJG1021--1990代替了原50条和39条;1997年国家实验室认可委(CNACL)得到授权,浙江实验室认证认可咨询信誉保证,一个评审组审查依据ISO/IEC17025标准同时兼顾国家要求(39条、50条,浙江实验室认证认可咨询信誉保证、评审准则)进行三合一认可审查,通过审查可以由部门分别分发计量认证和国家实验室认可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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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驾护航”的咨询服务团队,处理实验室与认证/认可主管部门的协调关系,解决实验室在准备、申请、受理、评审、取证过程中的一切问题。
长期的后续服务
“始终如一” 的咨询服务团队,实验室取得认证/认可证书后并不我们服务的结束,我们采取不定期的方式对实验室进行,提供行业发展信息及相关资料,解决实验室在后续运行中出现的一切问题,保证实验室的利益和需要比较大化。
中国实验室认证认可咨询中心&北京洪兴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CNAS ISO/IEC 17025要求详解:
实验室或其母体机构应是法定机构登记注册的法人机构,一般为企业法人、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或社会团体法人.
实验室为**注册法人机构时,认可的实验室名称应为其法人注册证明文件上所载明的名称;实验室为注册法人机构的一部分时,其认可的实验室名称中应包含注册的法人机构名称.或其他部门授予实验室的名称如果不是法人注册名称,不能作为认可的实验室名称.
实验室为**法人机构时,检测或校准业务应为其主要业务,检测或校准活动应在法人注册核准的经营范围内开展.
实验室是某个的一部分时,申请的检测或校准能力应与法人机构核准注册的业务范围密切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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