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绵城市下沉式绿地下沉深度指下沉式绿地低于周边铺砌地面或道路的平均深度,下沉深度小于100 mm的下沉式绿地面积不参与计算(受当地土壤渗透性能等条件制约,下沉深度有限的渗透设施除外),对于湿塘,昆明小区海绵城市透水系统、雨水湿地等水面设施系指调蓄深度透水铺装率=透水铺装面积/硬化地面总面积;绿色屋顶率=绿色屋顶面积/建筑屋顶总面积,昆明小区海绵城市透水系统。(1)下沉式绿地的下凹深度应根据植物耐淹性能和土壤渗透性能确定,一般为100-200 mm。(2)下沉式绿地内一般应设置溢流口(如雨水口),昆明小区海绵城市透水系统,保证暴雨时径流的溢流排放,溢流口顶部标高一般应高于绿地50-100 mm。
海绵城市应回归问题导向。目前,在海绵城市设计建设过程中,在地块尺度上广泛应用的是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其强调解决的是地块层面遇到大概率降水时没有内涝,但却不能说明如何应对极端降水这类小概率事件。因此,笔者建议海绵城市建设应结合城市功能系统。具体来说,要从区域大尺度层面系统探讨和梳理城市地表水、下垫面的信息,从整体上梳理大概率事件和小概率事件的管理目标和应对措施,在实现水土资源保护和利用的同时,实现城市应对极端气候事件的综合能力,使城市能够灵活应对和化解未来极端气候带来的灾害和风险。
建设“海绵城市”,不仅是净化、美化城市的“面子”工程,更是改善城市品质、提升**获得感、幸福感的“里子”工程。除了城市变得更美外,“海绵产业”的从无到有也是“海绵城市”建设的“意外之喜”,实现了“小雨不积水、大雨不内涝、水体不黑臭、热岛有缓解”的整体目标,城市面貌也发生了华丽的蝶变,沿着焕然一新的“海绵化路网”,一大批***的城市公园、广场相继建成,湖泊、湿地相映成趣。“海绵改造”可谓是城市建设系统化思维的一次升级,一场洗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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