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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工程建筑师欢迎咨询 服务为先 云南百灿企业管理咨询供应

信息介绍 / Information introduction

初始注册

(一)申请注册建筑师初始注册,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依法取得执业资格证书或者互认资格证书;

2、只受聘于中国境内的一个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施工图审查、城乡规划编制等单位(以下简称聘用单位);

3、近三年内在中国境内从事建筑设计及相关业务一年以上;

4,云南工程建筑师欢迎咨询、达到继续教育要求;

(二)初始注册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1、初始注册申请表;

2、资格证书复印件;

3、身份证明复印件;

4、聘用单位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5、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

6、相应的业绩证明;

7、逾期初始注册的,应当提交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云南工程建筑师欢迎咨询,云南工程建筑师欢迎咨询。

延续注册

注册建筑师每一注册有效期为二年。

注册建筑师注册有效期满需继续执业的,应在注册有效期满3个月前申请延续注册。

延续注册有效期为二年。

延续注册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一)延续注册申请表;(一式两份)

(二)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

(三)注册期内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


       注册建筑师,是指经考试、特许、考核认定取得执业资格证书,或者经资格互认方式取得建筑师互认资格证书,并注册取得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和注册建筑师执业印章,从事建筑设计及相关业务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

       注册建筑师分为一级注册建筑师和二级注册建筑师。

       注册办法取得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并受聘于一个相关单位的人员,应当通过聘用单位向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建筑师管理会提出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建筑师管理会受理后提出初审意见,并将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报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会审批;符合条件的,由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会颁发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二级注册建筑师的注册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建筑师管理会依法制定。

变更注册

注册建筑师变更执业单位,应当与原聘用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按照本细则第十五条规定的程序办理变更注册手续。变更注册后,仍延续原注册有效期。

原注册有效期届满在半年以内的,可以同时提出延续注册申请。准予延续的,注册有效期重新计算。

变更注册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一)变更注册申请表;

(二)新聘用单位资质证书副本的复印件;

(三)与新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

(四)工作调动证明或者与原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文件、劳动仲裁机构出具的解除劳动关系的仲裁文件、退休人员的退休证明复印件;

(五)在办理变更注册时提出延续注册申请的,还应当提交在本注册有效期内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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