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雨水利用在国外已有几十年的历史,特别是近20年来在欧洲、美国、Et本、澳大利亚等许多地区和国家,对城市雨水的利用与资源化非常普遍。目前国内对城市雨水,特别是屋面雨水的利用还处于起步阶段,只是对城市的单个大型建筑物和居民小区进行了一些工程性试验和工程设计。而对于企业内住宅区的雨水收集利用,因其具体情况的不同,应分别加以研究。间接利用是采用多种雨水渗透设施,将雨水回灌地下,以补充地下水资源:直接利用是将雨水进行收集,昆明生态海绵城市工程施工159*****、贮存和净化后,水质达到《污水再生利用城镇杂用水水质标准(GB/T18920—2002)》,然后直接用于冲洗路面,昆明生态海绵城市工程施工159*****,昆明生态海绵城市工程施工159*****、绿化、洗车、冲厕等。
以河道污染治理协同海绵城市建设。海绵城市建设为城市河道治理带来了新机遇,可以以解决城市内涝、雨水收集利用、黑臭水体治理为突破口,推进区域整体治理,逐步实现小雨不积水、大雨不内涝、水体不黑臭、热岛有缓解。应推动城市河道污染治理与海绵城市建设协同进行,采取“渗、滞、蓄、净、用、排”等措施,让城市河道恢复绿色生态。可将河长制和“智慧水务”建设相结合,采用截污纳管、引水释污、人工增氧、恢复自然河道、水下生态修复等措施,助推河道污染治理和海绵城市建设。
海绵城市遵循原则:海绵城市建设应遵循生态优先等原则,将自然途径与人工措施相结合,在确保城市排水防涝安全的前提下,较大限度地实现雨水在城市区域的积存、渗透和净化,促进雨水资源的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建设“海绵城市”并不是推倒重来,取代传统的排水系统,而是对传统排水系统的一种“减负”和补充,很大程度地发挥城市本身的作用。在海绵城市建设过程中,应统筹自然降水、地表水和地下水的系统性,协调给水、排水等水循环利用各环节,并考虑其复杂性和长期性。作为城市发展理念和建设方式转型的重要标志,我国已有130多个城市制定了海绵城市建设方案。确定的目标**是通过海绵城市建设,使70%的降雨就地消纳和利用。围绕这一目标确定的时间表是到2020年,20%的城市建成区达到这个要求。如果一个城市建成区有100平方公里的话,至少有20平方公里在2020年要达到这个要求。到2030年,80%的城市建成区要达到这个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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