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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 湖北天崇律师事务所供应

信息介绍 / Information introduction

专利文献作为技术信息***的载体,囊括了全球90%以上的***技术情报,相比一般技术刊物所提供的信息早5-6年,而且70%-80%发明创造只通过专利文献公开,并不见诸于其他科技文献,相对于其他文献形式,湖北**,**更具有新颖、实用的特征。可见,湖北**,专利文献是世界上比较大的技术信息源,另据实证统计分析,专利文献包含了世界科技技术信息的90%-95%。如此巨大的信息资源远未被人们充分地加以利用。事实上,湖北**,对企业组织而言,**是企业的竞争者之间惟一不得不向公众透露而在其他地方都不会透露的某些关键信息的地方。因此,企业竞争情报的分析者,通过细致、严密、综合、相关的分析,可以从专利文献中得到大量有用信息,而使公开的**资料为本企业所用,从而实现其特有的经济价值。科研工作中经常查阅专利文献,不仅可以提高科研项目的研究起点和水平,而且还可以节约60%左右的研究时间和40%左右的研究经费。

专利属于知识产权的一部分,是一种无形的财产,具有与其他财产不同的特点。也即独占性。它是指在一定时间(专利权有效期内)和区域(法律管辖区)内,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对于发明和实用新型,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产品;对于外观设计,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产品,否则属于侵权行为。区域性是指专利权是一种有区域范围限制的权利,它只有在法律管辖区域内有效。时间性是指专利只有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才有效。

**(patent),从字面上是指专有的权利和利益。“**”一词来源于拉丁语Litterae patentes,意为公开的信件或公共文献,是中世纪的君主用来颁布某种特权的证明,后来指英国国王亲自签署的独占权利证书。在现代,**一般是由**机关或者**若干***的区域性组织根据申请而颁发的一种文件,这种文件记载了发明创造的内容,并且在一定时期内产生这样一种法律状态,即获得专利的发明创造在一般情况下他人只有经专利权人许可才能予以实施。在我国,专利分为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种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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