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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外观设计专利 湖北天崇律师事务所供应

信息介绍 / Information introduction

外观设计与发明、实用新型有着明显的区别,外观设计注重的是设计人对一项 产品的外观所作出的富于艺术性、具有美感的创造,但这种具有艺术性的创造,不是单纯的工艺品,它必须具有能够为产业上所应用的实用性。外观设计专利实质上是保护美术思想的,而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保护的是技术思想;虽然外观设计和实用新型与产品的形状有关,但两者的目的却不相同,前者的目的在于使产品形状产生美感,而后者的目的在于使具有形态的产品能够解决某一技术问题。例如一把雨伞,若它的形状,武汉外观设计专利、图案、色彩相当美观,武汉外观设计专利,那么应申请外观设计专利,如果雨伞的伞柄,武汉外观设计专利、伞骨、伞头结构设计精简合理,可以节省材料又有耐用的功能,那么应申请实用新型专利。

 我国《专利法》第二条第三款对实用新型的定义是:“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同发明一样,实用新型保护的也是一个技术方案。但实用新型专利保护的范围较窄,它只保护有一定形状或结构的新产品,不保护方法以及没有固定形状的物质。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更注重实用性,其技术水平较发明而言,要低一些,多数***实用新型专利保护的都是比较简单的、改进性的技术发明,可以称为“小发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局是***主管全国**工作和统筹协调涉外知识产权事宜的直属机构。***知识产权局 [1]  (State Intellectual Property Office),原名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局(简称中国专利局),1980年经***批准成立,1998年***机构**,中国专利局更名为***知识产权局,成为***的直属机构,主管**工作和统筹协调涉外知识产权事宜。其中,***知识产权局下设***知识产权局专利局,统一受理和审查专利申请,依法授予专利权。同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一般均设有知识产权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专利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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