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金盾司法鉴定所于2006年12月经山东省司法厅批准成立,〔许可证号:370806230〕。是一家具有**法人地位〔鲁民证字第000936号〕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机构。2011年11月本鉴定所通过中国合格评定认可委员会、中国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组的现场评审,成为全省首批获得“级资质认定和实验室认可”双证书的司法鉴定机构。2016年7月又顺利通过了认监委、认可委法医临床鉴定监督评审和法医物证(亲权鉴定、个体识别)扩项评审,聊城正规痕迹鉴定服务至上,并获得资质认定证书和实验室认可证书,聊城正规痕迹鉴定服务至上。 本所鉴定业务范围:法医临床鉴定(损伤程度及相关事项鉴定,聊城正规痕迹鉴定服务至上、伤残程度及相关事项鉴定);医疗损害鉴定;法医物证鉴定(个体识别鉴定、亲权鉴定)。
法医病理鉴定主要涉及以下内容:一是确定死亡原因,主要在于确定自然死亡(病死或老死)还是非自然死亡(***死亡),在同时存在损伤与疾病时,要分析损伤、疾病与死亡的关系,对于存在几种致命性损伤,应确定主要死因,以便澄清谁应负主要致死责任。二是判定致死方式,即判定是他杀、***还是意外死亡,判定致死方式要比确定死亡原因复杂,常须结合现场勘验和案情调查进行***分析,然后作出判断。三是推断死亡时间,是指人死后到尸体检验的时间,推定死亡时间有助于侦查范围的确定,主要根据尸体现象所见和对生物化学变化的检测,结合当时当地的气象条件进行综合判断。四是认定致死伤物体,主要是根据损伤的形态、大小、程度及其他性质,如损伤内的附着物来推定的,或对咬痕、扼痕、捆绑痕、注射***以及各种工具打击痕迹等的性质、形成方式和方法来判断。五是鉴别生前伤与死后伤,即推断死者损伤是生前造成的还是死后形成的,以及生前损伤后经过的时间。在鉴定中,还可通过骨骼、牙、毛发的检验推定死者的性别、身高、年龄、血型等。
山东金盾司法鉴定所于2006年12月经山东省司法厅批准成立,〔许可证号:3708 06230〕。是一家具有**法人地位〔鲁民证字第000936号〕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机构。2011年11月本鉴定所通过中国合格评定认可委员会、中国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组的现场评审,成为全省首批获得“级资质认定和实验室认可”双证书的司法鉴定机构。2016年7月又顺利通过了认监委、认可委法医临床鉴定监督评审和法医物证(亲权鉴定、个体识别)扩项评审,并获得资质认定证书和实验室认可证书。 本所鉴定业务范围:法医临床鉴定(损伤程度及相关事项鉴定、伤残程度及相关事项鉴定);医疗损害鉴定;法医物证鉴定(个体识别鉴定、亲权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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