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中国100个常见姓氏中,集中了全国人口的87%。其中,占全国人口1%以上的姓氏有19个,分别为:李、王、张、刘、陈、杨、赵、黄、周、吴、徐、孙、胡、朱、高、林、何、郭和马。历史上,中国大约有一半的人口一直集中在这19个同姓人群中,浙江谢姓。 [37] 此外,中国的同姓人群在地区分布上也是不均衡的。在北方地区,以王姓为***大姓,约占人口的9.9%,其次为李、张、刘;在南方地区,则以陈姓为***大姓,大约占人口的10.6%,浙江谢姓,其次为李、黄、林、张;在南北过渡型的长江流域地区,***大姓为李,大约占人口的7%,其次为王、张,浙江谢姓、陈、刘。
其四,“姓”在东周文献中有时是指姓族之名号,如《国语·周语下》言“赐姓曰姜”之“姓” [15] ,即应理解为所赐姓族之名号即姜。又如《左传·哀公》“五月,昭夫人孟子卒,昭公娶于吴,故不书姓” [16] 很明显“姓”在这里是指吴女所属姓族之名号,即“姬”。所谓姓族之“姓”与作姓族名号讲的“姓”是一实一名,属于两种概念范畴,所以会发生此种混同,当如杨希枚先生所言是由于名**实,积久而以实为名,于是产生姬、姜之类姓之名号就是姓的概念。司马迁在《史记》中常言姓某氏,没能区别古代姓与氏之不同,但他所说的“姓”意思即是指姓族之名号。
其二,“姓”即是子女,子女相为亲,相组为族。所以广其义,姓可作族属、族人解,亦可以进一步将之理解为泛称的“族”的意思,如殷墟卜辞中之“多生”西周春秋金文中之“百生”。在卜辞中“多生”是指**主体(王)的亲族。西周金文中的“百生”,从铭文内容看,可以用来称本族族人,也可以泛指没有亲族关系的其他族的族人。至于东周文献中所见的“百姓”,则不仅可以有以上“百生”之义,而且有的含义更***,几乎近于***所说之百姓,即民众,旧解或将”百姓”释为“百官”,其说不可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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