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行河长制是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必然要求,事关人民的饮水安全,要动员广大干群积极参与,推进形成人们一起守护青山绿水好氛围,让良好生态成为乡村振兴的保障,努力建设成为生态美、产业优、文化兴、百姓富的乡村。为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生态发展理念,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河长制”目标,要认真落实“河长制”工作要求,按照河长制工作总体安排部署,强化措施,加大力度,坚持不懈将“河长制”工作做细、做实 、做好,完善河流”一河一策”编制,多措并举、标本兼治,全力做好“水文章”,不断促进乡镇水质量和水环境持续向好改善。坚持党政领导、部门联动,是推行河长制的着力点。云南河长制考核
河长制考核方式:考核工作实行自查、核查、考核得分初评、领导小组审定的方式进行。实行“一票否决”制,“一票否决”的情形包括:弄虚作假的;对2条主要河流及重大水污染事件应对不力并导致严重后果的,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受到国家、省、市、县通报批评的,未按要求落实工作体系的,该村的年度考核结果为不合格。考核内容:主要包括组织体系建立、制度建设、工作推进、目标完成、创新成效等情况。具体考核办时,将根据本办法明确的开合内容和镇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重点及阶段性推进要求等,实时增补考核事项。云南河长制考核推行河长制是为了解决我国复杂的水问题,维护河水的原始状态。
实行河长制,带来河长制:1.目的、意义:
水资源一旦被污染,会影响人们的身体健康,对人类的危害极大。推行河长制,是落实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举措,传达了国家重视环保,强化责任的鲜明态度,能够有效调动地方履行环境监管职责的能力。有利于统筹协调各部门力量,运用法律、经济、技术等手段进行环保决策和管理。真正的保证水质的清澈,打响水质达标攻坚战。
2.现存问题:
(1)思想认识问题。河流保护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任务,建立了河长制只是刚刚开始,既要解决好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集中力量打好攻坚战,也要做好打持久战的准备,不推诿,敢于担当。(2)问题整改不及时。现在很多河长已经开始巡河,发现了一些河湖的问题,有的地方也反映一些问题。对这些问题,有的地方能够及时进行整改,能够见到成效,有的地方整改不及时。(3)人们参与度不高,保护意识不强。在各级干部治河行动“轰轰烈烈”的同时,部分与河道关系更为紧密的人们依然是“旁观者”的角色,利害关系认识不足,参与热情不高,存在干部“一头热”现象。
河长制工作中有一些问题需要关注。首先,由于河流的流域面积很大,河长需要管理许多河道和河岸,这给河长的工作量带来了巨大的挑战。科学原则的基本要点包括:评价指标设定必须合理,既能体现普遍适用性,又能反映区域差异性;评价方法和程序必须正确无误;基础数据必须来自客观真实的来源;评价结果必须准确地反映河湖的健康状况。实用主义原则:评价指标的体系符合我国的国情和水情、河湖管理的实际情况,评价成果能够帮助公众了解河湖真实的健康状况。操作性原则:对于评价所需的基础数据来说,应该容易获取并且可以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应该具有开放性,既可以对河湖的整体健康进行综合评价,也可以对河湖的“盆”、水质、生物、社会服务功能或者其中的某些指标进行单项评价。除了必选指标外,各地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备选指标或者自行选择指标。河长制考核是为了加强河道的管理和保护,保障水资源和水环境的可持续利用而采取的一系列措施。
为进一步提高我镇水环境治理工作效率,积极发挥上下联动作用,充分调动社会监督和人们参与力量,及时掌握我镇水域脏、乱、差现象,切实推进全镇“河长制工作实施”,特制定本制度。(一)、镇、村河长电话及监督举报电话均需在河长公示牌上公布,一旦联系河道被投诉举报必须受理,河长需要及时到现场,听取举报人意见,进行实地探勘调查,并及时交办有关部门立即解决处置;不能现场立即处置的,要以督办函形式转交相关部门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查处,并抓好跟踪落实和情况反馈,确保整改到位。(二)、鼓励实名举报下列违法行为:(1)排污单位偷排、直排废水;(2)随意倾倒泥浆等建筑垃圾;(3)违反规定设置排污口或私设暗管排污;(4)河道周边禁养区内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5)河道周边存在涉水违法(构)建筑物;(6)河岸垃圾乱堆放,未有效集中处置等。三)、任何单位或个人通过电话举报或来人举报等方式,需同时提供被举报河道的名称、地址(或违法事实发生违法行为发生时间、基本违法事实(或违规现象),必要时要配合河长及有关人员调查取证或提供相关的证据材料!河长制是我国近年来推出的一项重要环保政策,旨在加强对全国各级河流湖泊的保护和治理。云南河长制考核
河长制考核结果作为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云南河长制考核
按照“建立组织机构,明确工作任务、细化工作职责,健全河长组织体系”的要求,在全乡推行河长制,开展“四乱”专项整治。整治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采乱挖、乱排乱倒等“四乱”问题,水面、河道、渠道内无垃圾,实现水面清洁,河道通畅,河岸整洁。加强污水管控。乡与各村组牲畜污水和居民生活污水有效控制,加强水源地保护。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强水厂水源地保护,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做好水厂饮用水源水质监测,确保农村饮水安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云南河长制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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