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长制考核目的及意义:
考核目的:1.评估河长(湖长)在河湖资源管理中的工作成效,促进其更好地行职责和保护河湖环境;2.推动河湖管理机构更加注重工作能力和工作质量,提高河湖管理水平;3.激励河长(湖长)在工作中多次递进、不断提高,推动河湖长制向纵深发展。
考核意义:1.增强责任感:河长(湖长)经过考核,可以更好地认识到自己在河湖保护中的责任重要性。2.完善工作机制:考核可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改进管理机制,提高工作效率和效果。3.促进协作配合:考核结果可以给予表彰和奖励,激励各相关部门积极参与,互相协调和配合。 河长制度的实施需要建立一个相互监督的机制,确保上级河长对下级河长进行有效的考核。云南县区河长制考核发难制定
河长制考核内容:“河长制”管理主要考核河道断面水质、管理机制和综合整治措施三大类指标,其中河道断面水质指标根据不同考核要求实行不同考核标准,2009年河道考核标准为:河水不发生黑臭现象,未批准不得随意设立拦河坝;河面无飘浮物,河道无岸脚垃圾;水质考核指标不恶化。
工作要求:1、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在全区范围内深化完善“河长制”管理工作,是我区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环保优先战略,推进水环境综合整治长效管理、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举措。各街道一定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本辖区环境质量工作职责,切实把工作抓紧、抓实、抓好。各街道主要领导担任河长,负责本片区“河长制”管理工作的指挥、协调、督促、检查和验收,以及协调解决“河长制”管理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2、目标明确,责任落实。水环境综合整治是一项长期的工程,应树立“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只有更好”的工作目标。 云南基层河长制考核意见推行河长制,是落实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举措,传达了国家重视环保,强化责任的鲜明态度!
河长制的历史悠久,枝繁叶茂。其起源可以追溯到黄河堤防的建设,具体包括堰长、沟长、渠长、斗门长等职位,涵盖了江河的防洪防汛、运河灌溉和城市水利工程的管理。在古代水利工程管理中,河长制在保障江河的安全、水资源管理和水权维护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河长制在水文明方面留下了深刻印记。通过研究唐代、北宋、金代关于河长制的制度设计、管理规定和价值取向,我们可以解读这一制度的连贯性,展现水文明的丰富背景。自唐代的“渠斗长制”到北宋的“河堤使制”,再到金代的“河长制”,历史的变迁和朝代的更迭不断发生,而“河长制”的延续、传承和积淀则没有改变,不只是在名称上一致,而且在顶层设计、制度内涵和价值取向上也表现出了连续性。
实行河长制,带来河长制:1.目的、意义:
水资源一旦被污染,会影响人们的身体健康,对人类的危害极大。推行河长制,是落实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举措,传达了国家重视环保,强化责任的鲜明态度,能够有效调动地方履行环境监管职责的能力。有利于统筹协调各部门力量,运用法律、经济、技术等手段进行环保决策和管理。真正的保证水质的清澈,打响水质达标攻坚战。
2.现存问题:
(1)思想认识问题。河流保护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任务,建立了河长制只是刚刚开始,既要解决好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集中力量打好攻坚战,也要做好打持久战的准备,不推诿,敢于担当。(2)问题整改不及时。现在很多河长已经开始巡河,发现了一些河湖的问题,有的地方也反映一些问题。对这些问题,有的地方能够及时进行整改,能够见到成效,有的地方整改不及时。(3)人们参与度不高,保护意识不强。在各级干部治河行动“轰轰烈烈”的同时,部分与河道关系更为紧密的人们依然是“旁观者”的角色,利害关系认识不足,参与热情不高,存在干部“一头热”现象。 坚持党政领导、部门联动,是推行河长制的着力点。
推行河长制是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必然要求,事关人民的饮水安全,要动员广大干群积极参与,推进形成人们一起守护青山绿水好氛围,让良好生态成为乡村振兴的保障,努力建设成为生态美、产业优、文化兴、百姓富的乡村。为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生态发展理念,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河长制”目标,要认真落实“河长制”工作要求,按照河长制工作总体安排部署,强化措施,加大力度,坚持不懈将“河长制”工作做细、做实 、做好,完善河流”一河一策”编制,多措并举、标本兼治,全力做好“水文章”,不断促进乡镇水质量和水环境持续向好改善。河长制在水文明方面留下了深刻印记。云南生态环境河长制考核公司
河长制在水文明方面留下了深刻印记!云南县区河长制考核发难制定
镇级“河长”职责:1、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挂钩联系河道辖区内河段的水环境治理!"一河一策”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2、定期开展挂钩联系河段的巡查,并负责与各相关责任部门进行对接,推动各项治理工程、工作落实;协调解决跨村河道(段)“河长制”工作;3、负责下属村级“河长”考核工作;4、定期向县级河长书面上报挂钩联系河段的“一河一策”水环境治理重点项目进展情况和自身履职工作情况,同时抄送县河长办(县河长办)、县级督查长和警长,5、及时记录河长日记,每月不少于三篇,河长要亲自手写记录,不能由他人写。云南县区河长制考核发难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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