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对于直接从江河、湖泊或地下取水并需申请取水许可证的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建设项目业主单位应当进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编制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下列情况可适用简易程序,填报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表:(一)利用已有机井年取水量在1万立方米以下的;(二)已有取水许可证,地下水利用原有机井新增年许可水量1万立方米以下的;(三)建筑施工期临时取用地下水年取水量低于5万立方米的。流域内批准取水的总耗水量不得超过本流域水资源可利用量。云南取水证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
什么项目需要做水资源论证?对于直接从江河、湖泊或地下取水并需申请取水许可证的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建设项目业主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进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编制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建设项目取水量较少且对周边影响较小的,可不编制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建设项目利用水资源,必须遵循合理开发、节约使用、有效保护的原则;符合江河流域或区域的综合规划及水资源保护规划等专项规划;遵守经批准的水量分配方案或协议。云南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水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是整个社会可持续发展基本的条件之一。
规划水资源论证应按照相关技术规范和要求开展工作,明确规划需水量、水资源配置方案和退水方案,综合评价规划实施的水资源支撑条件,评估规划是否可行。对于水资源难以支撑,或对生态环境有重大影响,或可能对水资源和水生态环境产生重大影响且不能采取有效避免措施的规划,应明确提出规划调整的意见;对于总体可行但局部存在问题的规划,应从规划布局、规模、任务等方面提出具体修改意见。规划水资源论证的主要内容包括:对规划的分析、水资源及其开发利用现状分析、需水预测及合理性分析、水资源配置方案论证、退水及水功能区限制纳污分析、规划实施影响分析、水资源节约保护管理措施。其中,需水预测及合理性分析、水资源配置方案论证、水功能区限制纳污分析、规划实施影响分析是规划水资源论证的重点和难点,该部分内容是对规划方案进行优化、合理控制发展规模、调整空间布局和产业结构的重要依据,同时由于规划方案的不确定性也导致了该部分工作的困难性,这要求规划水资源论证单位必须同规划方案编制单位密切配合,去异存同,共同实现规划方案的科学合理性。
对论证范围内水功能区现状年水质进行评价,并按照水功能区水质管理目标开展达标评价;根据水功能区现状水质评价成果,统计现状年已达标水功能区和未达标水功能区,识别主要超标因子并计算超标倍数。评价标准参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水功能区达标评价按照《地表水资源质量评价技术规程》(SL 395—2007),在现状水质(或营养状态)评价的基础上,对水功能区进行达标评价。水功能区达标评价参照水功能区管理目标(水质目标或营养状态目标)进行,水质类别(或营养状态)符合或优于该目标的为达标,劣于该目标的为不达标。普及市民的水资源知识。共同推动水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
水功能区划和水质监测资料。收集全国、流域、省区的水功能区划成果,查明论证范围内的主要水功能区和水质管理要求;收集近几年的水功能区水质监测资料、入河排污口的基本情况、主要污染物的来源和浓度、历年变化情况等,为现状水质评价提供基础。水资源管理资料。主要包括总量控制指标、用水效率控制指标、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总量控制指标的管理要求及执行情况,分水方案(分水协议)的要求及执行情况等。其他资料。主要指区域其他同层级规划的情况,包括其他同层级规划范围、规划内容、规划用水情况、规划实施情况等方面。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节约和保护水资源的义务。云南地表水水资源论证项目费用
水资源论证是建设项目前必须进行的一项工作。它包括建设项目所需的水资源种类、水质和水量进行评估和预测。云南取水证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
对于缺少监测数据的水功能区,应进行补充监测;确实无法按规程规定的频次要求开展评价工作的,应在现有资料及补充监测的基础上,采用均值法进行水功能区的达标评价。水功能区水质代理值确定方法,按照以下几种情况确定:具有一个代理断面的水功能区,以该断面的水质监测数据作为该水功能区的水质评价代理值。具有两个或两个以上代理断面的水功能区,采用各代理断面水质评价值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该水功能区水质评价代理值。缓冲区有多个水质监测代理断面时,采用该区省界控制断面监测数据作为水质评价代理值。饮用水源区采用水质差的断面监测数据作为该功能区的水质评价代理值。对于左右岸水功能区不同、而有全断面监测资料时,分别以左、右测点监测结果代理不同水功能区水质,分别进行统计。排污控制区达标情况根据下游相邻水功能区达标情况确定。云南取水证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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