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水工程布局是指取水工程所处区域的地形、地貌、地质、水文地质、气候条件,以及取水工程与河道、湖泊或水库的位置关系,以及取水工程的数量和布置方式等。建设项目在编制水资源论证报告时,需要根据区域水资源条件,综合分析确定合理的取水工程布局。取水工程布局是水资源论证工作的重点内容,也是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的难点。一方面,在确定取水点、取水线和取水点位置时,要充分考虑当地水资源条件,不能将已有工程重复利用。另一方面,取水工程布局要考虑节约用水的要求,合理确定取用水方式、取水量和取水水源等。在进行取水许可总水量计算时,需要将流域(区域)水资源条件分析结果、地下水开发利用程度分析结果和用水水平分析结果结合起来。流域(区域)水资源条件分析结果可以反映流域(区域)总体水资源开发利用状况以及该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对水的需求;地下水开发利用程度分析结果可以反映该区域地下水开采量及其对区域水资源条件的影响;用水水平分析结果可以反映用水效率及节水措施效果。流域内批准取水的总耗水量不得超过本流域水资源可利用量;云南采矿业水资源论证导则
水资源论证是一项技术性论证报告,它是为取水许可制度服务的,其论证的目的是使取水审批更加科学合理,使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审批取水许可时,不只要考虑到建设项目本身取水、用水的需求,而且还要兼顾到对其他用水户权益的保护,降低管理风险。其重点是根据建设项目取水地点、水工程开发地点水源的保障程度,以水资源的条件来确定经济布局的规模、确定工程建设的规模;用水环节要采取节水措施,力争实现清洁生产;取水和退水要在不损害第三者利益、不损害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前提下,符合水功能区划等。因此,需要进行系统的论证工作。云南水资源论证报告书流域内批准取水的总耗水量不得超过本流域水资源可利用量。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自然资源由于过度利用已经日益匮乏了。水是生命之源,地球上的水资源出现匮乏,就会导致生态环境的脆弱,水资源问题已经是世界性的问题。水资源论证是深入贯彻落实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实行取水许可制度,是国家为促进水资源的合理配置、节约与保护而设定的重要制度。《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水利部第15号令)第二条明确指出:对于直接从江河、湖泊或地下取水并需申请取水许可证的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建设项目业主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进行水资源论证,编制建设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
水资源论证是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国家以及当地水利水电发展规划、水功能区管理要求,对建设项目取用水的合理性、可靠性与可行性,取水与退水对周边水资源状况及其它取水户的影响进行分析论证。在调查分析论证范围内水资源开发利用现状和水资源规划等的基础上,对建设项目取用水合理性、取水水量、水质、取退水影响等方面进行论证评价,分析论证建设项目取水的合理性、可行性和可靠性,以及建设项目取、退水对水环境和周边各方面的影响,提出水资源保护的措施与建议。1、分析项目所在区域水资源状况及其开发利用现状,提出水资源开发利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2、对项目取水和用水的合理性进行分析论证,提出节水潜力和措施;3、对拟用水源进行可供水量分析,分析论证项目取水的可行性、可靠性;4、对拟取用水的水质进行评价,分析其水质作为项目用水的适应性;5、论证项目取、退水对区域水资源、其他用水户和当地水环境的影响,提出水资源保护措施。水资源论证包括规划水资源论证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
可根据地区的不同地形调整地下水资源数量评价的内容。平原区应分别进行补给量、排泄量和可开采量的计算,并应进行总补给量与总排泄量的平衡分析。地下水可开采量是指在经济合理、技术可能且不发生因地采地下水而造成水位持续下降、水质恶化、海水入侵、地面沉降等水环境问题和不对生态环境造成不良影响的情况下,允许从含水层中取出的大水量,地下水可开采量应小于相应范围内地下水总补给量。平原区深层承压地下水补给、径流、排泄条件—般很差,不具有持续开发利用意义。需要开发利用深层地下水的地区,应查明开采含水层的岩性、厚度、层位、单位出水量等水文地质特征,确定出限定水头下降值条件下的允许开采量。山丘区地下水资源数量评价可只进行排泄量计算。山丘区地下水排泄量包括河川基流量、山前泉水出流量、山前侧向流出量、河床潜流量、潜水蒸发量和地下水实际开采净消耗量,各项排泄量之和为总排泄量,即为地下水资源量。水资源论证包括规划水资源论证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两种!云南专业水资源论证
论证报告通过评审会后修改形成报批稿,将报批稿报送水行政主管部门等待批复取得取水许可证。云南采矿业水资源论证导则
在规划方案形成阶段,规划调整的可能性大,规划编制初期纳入水资源论证,那么就有可能从水资源角度提出或优化规划方案,合理开发水资源、以水定发展规模的要求会—直融合于规划的编制过程中,直至终产生推荐方案,是规划水资源论证的理想形式。但是在规划形成阶段介入,面临—定困难,特别是规划编制的周期较长,对于水资源论证的单位可能会带来—定的困难;而且该阶段介入,不确定因素较多,往往只能定性评价,很难做出定量估算。该种介入方式较适用于综合规划,此时介入,可以从水资源优化配置和可持续利用的角度切入,去比较评价不同规划方案对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影响,从而达到筛选水资源可行的规划方案。同时,在这一阶段进行规划水资源论证,其结论和建议方便与规划编制部门沟通交流,有利于规划编制部门对规划方案的比选优化过程,从而较好地达到规划水资源论证的目的。云南采矿业水资源论证导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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