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体灭火系统是以一种或多种气体作为灭火介质,通过这些气体在整个防护区内或保护对象周围的局部区域建立起灭火浓度实现灭火。气体灭火系统具有灭火效率高、灭火速度快、保护对象无污染等优点。气体灭火系统一般是根据灭火介质而命名的,目前比较常用的气体灭火系统有二氧化碳灭火系统、七氟丙烷灭火系统、IG-541混合气体灭火系统等几种。当防护区发生火灾时,产生烟雾、高温和光辐射使感烟、感温、感光等探测器探测到火灾信号,探测器将火灾信号转变为电信号传送到报警灭火控制器,控制器自动发出声光报警并经逻辑判断后,启动联动装置,经过一段时间延时,发出系统启动信号,启动驱动气体瓶组上的容器阀释放驱动气体,打开通向发生火灾的防护区选择阀,同时打开灭火剂瓶组的容器阀,各瓶组的灭火剂经高压软管汇集到集流管,通过选择阀到达安装在防护区内的喷头进行喷放灭火,同时安装在管道上的信号反馈装置动作,将信号传送到控制器,由控制器启动防护区外的释放警示灯和警铃。气体灭火系统厂家,请联系阿茨勒,欢迎来电沟通。无锡CE认证气体灭火系统行业
IG541混合气体灭火系统IG541混合气体灭火系统其灭火剂是由氮气、氩气和二氧化碳气体按一定的比例混合而成的气体,这些气体都是在大气层中自然存在的,对大气臭氧层没有损耗,也不会对地球的“温室效应”产生影响.而且混合气体无毒、无色、无味、无腐蚀性、不导电,既不支持燃烧,又不与大部分物质产生反应,是一种十分理想的环保型灭火剂。IG541混合气体灭火系统主要适用于电子计算机房、通讯机房、配电房、油浸变压器、自备发电机房、图书馆、档案室、博物馆及票据、文物资料库等经常有人、工作的场所。台州全新气体灭火系统性能购买气体灭火系统请找阿茨勒工程技术(上海)有限公司。
气体灭火系统的灭火机理:1.二氧化碳灭火作用主要在于窒息,其次是冷却。2.七氟丙烷灭火系统的灭火作用,一方面在于七氟丙烷灭火剂喷射到保护区后,液态灭火剂迅速转变成气态,吸收大量热量,从而大幅度降低了保护区和火焰周围的温度;另一方面,七氟丙烷灭火剂的热解产物对燃烧过程也具有相当程度的抑制作用。3.IG541混合气体灭火剂属于物理灭火剂。混合气体释放后把氧气浓度降低到不能支持燃烧来扑灭火灾,靠窒息作用灭火。 防护区宜以单个封闭空间划分;同一区间的吊顶层和地板下需同时保护时,可合为一个防护区;采用管网灭火系统时,一个防护区的面积不宜大于800㎡,且容积不宜大于3600m³;采用预制灭火系统时,一个防护区的面积不宜大于500㎡,且容积不宜大于1600m³。
安装检查要求1.灭火剂贮存容器的充装量和储存压力符合设计文件,且不超过设计充装量1.5%;卤代烷灭火剂贮存容器内的实际压力不低于相应温度下的贮存压力,且不超过该贮存压力的5%;贮存容器中充装的二氧化碳质量损失不大于10%;2.容器阀和集流管之间采用挠性连接;3.灭火剂总量、每个防护分区的灭火剂量符合设计文件。组合分配的二氧化碳气体灭火系统保护5个及5个以上的防护区或保护对象时,或在48h内不能恢复时,二氧化碳要有备用量,其它灭火系统的储存装置72h内不能重新充装恢复工作的,按系统原储存量的100%设置备用量,各防护区的灭火剂储量要符合设计文件。 气体灭火,保护您的生命财产安全。
主要组件设置要求:储存装置的其他要求1)储存装置应具有灭火剂泄漏检测功能,当储存容器中充装的二氧化碳损失量达到其初始充装量的10%时,应能发出声光报警信号并及时补充。2)不具备自然通风条件的储存容器间,应设机械排风装置,排风口距储存容器间地面高度不宜大于0.5m,排出口应直接通向室外,正常排风量宜按换气次数不小于4次/h确定,事故排风量应按换气次数不小于8次/h确定。2.管道(1)高压系统管道及其附件应能承受环境温度下二氧化碳的储存压力;低压系统管道及其附件应能承受4.0MPa的压力。(2)管网中阀门之间的封闭管段应设置泄压装置,其泄压动作压力;高压系统应为15MPa±0.75MPa,低压系统应为2.38MPa±0.12MPa。安装气体灭火系统请找阿茨勒工程技术(上海)有限公司,欢迎来电详谈。台州全新气体灭火系统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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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规定(1)储存装置1)管网系统的储存装置:储存器、容器阀、集流管等组成;七氟丙烷和IG541预制灭火系统的储存装置:储存容器、容器阀等组成。2)容器阀和集流管之间应采用挠性连接,储存容器和集流管应采用支架固定。3)储存装置上应设耐久的固定铭牌,并应标明每个容器的编号、容积、皮重、灭火剂名称、充装量、充装日期和充压压力等。4)管网灭火系统的储存装置宜设在储瓶间内。储瓶间宜靠近防护区,并应符合建筑物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的有关规定及有关压力容器存放的规定,且应有直接通向室外或疏散走道的出口。储瓶间和设置预制灭火系统的防护区的环境温度应为-10~50℃。5)储存装置的布置,应便于操作、维修及避免阳光照射。操作面距墙面或两操作面之间的距离,不宜小于1.0m,且不应小于储存容器外径的1.5倍。(2)储存容器、驱动气体储瓶的设计与使用应符合系按相应的国家《气瓶安全监察规程》或者《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规定。(3)工作压力1)储存装置的储存容器与其他组件的公称工作压力,不应小于在环境温度下所承受的工作压力。2)在储存容器或容器阀上,应设安全泄压装置和压力表。组合分配系统的集流管,应设安全泄压装置。无锡CE认证气体灭火系统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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