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资源论证是水资源管理的重要前置决策关口,规划水资源论证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分别从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保障经济社会合理的用水需求,促进水资源的优化配置,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从服务对象和作用上看,规划水资源论证服务于规划的审批和实施,从水资源条件、水资源承载能力出发,协调区域经济发展与水资源利用关系,保障规划的用水需求,达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目的;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则是针对具体的建设项目论证其取退水的合理性及影响,为项目的取水许可审批提供依据。对建设项目取用水的合理性、可靠性与可行性,取水与退水对周边水资源状况及其它取水户的影响进行分析论证。德宏区域水资源论证报告
水功能区划和水质监测资料。收集全国、流域、省区的水功能区划成果,查明论证范围内的主要水功能区和水质管理要求;收集近几年的水功能区水质监测资料、入河排污口的基本情况、主要污染物的来源和浓度、历年变化情况等,为现状水质评价提供基础。水资源管理资料。主要包括总量控制指标、用水效率控制指标、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总量控制指标的管理要求及执行情况,分水方案(分水协议)的要求及执行情况等。其他资料。主要指区域其他同层级规划的情况,包括其他同层级规划范围、规划内容、规划用水情况、规划实施情况等方面。德宏区域水资源论证报告水资源论证是建设项目前必须进行的一项工作。它包括建设项目所需的水资源种类、水质和水量进行评估和预测。
地表水资源质量评价的目的是掌握和反映地表水水质现状,分析地表水水质的变化趋势。评价内容包括:地表水现状水质评价、水功能区水质达标评价、供水水源地水质评价。地表水水质评价主要应根据现有成果,包括收集近几年水资源质量公报,并范围广收集各有关部门的水质断面监测资料,对于缺少现状年数据的地区,可采用近三年的调查资料;对资料缺乏的地区应进行必要的补充调查或监测。地表水水质评价应按河流和湖泊(水库)两种水体类型分别进行评价。水库应根据其水力特性和蓄水规模等因素区分为河流型水库和湖泊型水库。河流型水库按河流评价,湖泊型水库按湖泊评价。
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与水资源条件相协调,规划水资源论证从水资源方面提出规划调整和修改的具体建议,为规划审批提供决策参考。通过规划水资源论证能真正起到优化产业布局、调整经济结构和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作用,使实施严格水资源管理的「三条红线」控制关口前移。水资源作为战略资源为规划提供保障,应在规划编制部门提出规划草案后进行规划水资源论证工作,对各种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综合开发利用规划及产业发展规划同水资源开发利用规划的一致性作出分析和论证,确保经济社会整体的发展速度与规模同我国水资源的承载能力相适应。水资源论证,是一种技术性论证报告,主要是为取水制度服务的。
水资源论证作为有关部门对水资源进行宏观调控的重要制度之一,是改变过去「以需定供」的用水方式,向「以供定需」的用水方式转变的一项重要手段。水利部和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于2002年3月颁布第15号令《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2002年5月1日起施行),将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纳入国家基本建设管理程序,标志着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的正式实施。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主要是从微观层面上对建设项目取水、用水、退水等环节进行科学分析和论证,为科学审批建设项目的取用水做好技术支撑,保证建设项目的合理用水需求,是水资源合理配置、高效利用、有效保护的一项基础性工作。经过十多年的实践,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已经在全国范围内方方面面实施,在水资源合理配置与优化,控制不合理用水需求,提高用水效率和效益,加强水资源的保护,规范取水许可审批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对水资源条件不具备的规划。应提出规划优化调整的建议。为规划和水资源管理决策提供科学依据。临沧矿山水资源论证报告
水资源论证需要综合运用水文学、水资源经济学等学科的知识。使用先进的技术手段和工具进行分析和预测。德宏区域水资源论证报告
地表水资源量是指河流、湖泊、冰川等地表水体中由当地降水形成的、可以逐年更新的动态水量,用河川径流量表示,分析时还要考虑过境水资源量(过境水资源量即论证范围上游断面的入境水资源量),海出入境水量计算应选取河流入海口或评价区边界附近的水文站根据实测径流资料采用不同方法换算为入海断面或出入境断面的逐年水量,并分析其年际变化趋势。以论证范围上游断面为控制断面估算入境水量的方法主要包括:有控制站的采用控制站法根据面积比放大到边界推求;集水面积小而分散,又无控制站的,用间接法估算,视实际情况采用等值线法、相似站面积比法等方法,具体可参考《全国水资源综合规划技术大纲》。德宏区域水资源论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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