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查看我的收藏0有用+1已投票0税务代理(图书)编辑锁定讨论本词条缺少概述、信息栏、概述图,补充相关内容使词条更完整,还能快速升级,赶紧来编辑吧!目录1图书信息2内容简介3作者简介4图书目录税务代理图书信息编辑书名:税务代理作者:丁芸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时间:2010年6月1日开本:16开定价:税务代理内容简介编辑《税务代理》主要介绍当前中国日常税收征管事项的代理实务,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及其他税种的财务处理,纳税审查的程序、内容和方法,以及代理纳税申报的流程、报表填报方法和资料报关的有关规定。《税务代理》以“更新、更全、更实用”为基本目标,注重近年来税收和会计领域制度和政策规定的更新,以税务代理的实务操作能力的培养和提高为基本立足点。本“21世纪经济与管理规划教材·税收系列”之一,适用于高校财税专业的教学,同时也可作为企业纳税人、中介机构以及税务机关学习和培训的参考书。税务代理作者简介编辑丁芸,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税收研究所执行所长教授硕士生导师中国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中国税务学会常务理事、学术委员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常务理事北京注册税务师协会副会长。财税代理主要负责哪些内容。西夏区本地税务代理咨询热线
1)注册税务师在办理代理业务时,应向被代理人或有关税务机关出示由国家税务总局或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注册税务师管理机构核发的注册登记证明。注册税务师对其代理的业务所出具的文书有签名盖章权,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注册税务师应保守被代理人的商业秘密。(3)注册税务师对被代理人偷税、骗税的行为,应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税务机关。(4)注册税务师应按规定接受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不断更新知识,掌握新的税收政策法规,提高操作技能。(5)注册税务师应当建立税务代理档案,如实记载各项代理业务的始末和保存计税资料及涉税文件。税务代理档案至少保存五年。3、税务代理人的代理责任(1)税务师未按照委托代理协议书的约定进行代理,或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进行代理活动的,由县及县以上税务机关按有关规定处以2000元以下罚款,并追究相应的责任;(2)税务师在一个会计年度内违反《注册税务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从事代理活动两次以上的,由省税务师资格审查委员会停止其从事代理业务1年以上;(3)税务师知道被委托代理的事项违法仍进行代理,或知道自身的代理行为违法的。西夏区本地税务代理咨询热线当前税务代理的问题及对策。
三)办理纳税申报或扣缴税款报告;(四)办理缴纳税款和申请退税手续;(五)制作涉税文书;(六)审查纳税情况;(七)建帐建制,办理账务;(八)税务咨询、受聘税务顾问;(九)税务行政复议手续;(十)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业务。第二章税务代理关系的确立第四条税务代理关系的确立,应当以委托人自愿委托和税务师事务所自愿受理为前提。第五条委托人提出书面或口头的委托代理意向后,税务师事务所应派人对委托人的基本情况及委托事项进行了解。重点应了解委托人的生产经营、销售、纳税以及财务会计制度等情况。第六条税务师事和所经过了解,对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接受委托:(一)委托的税务代理事项,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符合《注册税务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中规定的业务范围;(二)委托人能全方面、真实地提供税务代理工作所需要的生产、经营情况和有关的数据、财务账册及文件资料;(三)税务师事务所对委托人的事项具备相应的承办能力。第七条税务师事务所决定接受委托的,应与委托人委托事项进行协商。双方达到一致意见后,签订税务代理委托协议。第八条税务代理委托协议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委托人及税务师事务所名称和住址;。
丁芸教授主要从事财政税收理论与实务研究、近几年主持完成了《社会保障税改费研究》《中国税收制度的gaige与完善》等课题。《关于构建房地产产业税源监控与评价体系的研究》《试论中国房地产税收制度的gaige》获得国家税务总局和中国税务学会颁发的全国**性税收学术研究成果一等奖。税务代理图书目录编辑首章导论首节税务代理概述第二节税务代理制的产生与发展第三节注册税务师与税务师事务所第四节税务代理的范围与规则第五节税务代理的法律关系与法律责任第二章税务代理执业规范首节税务代理执业文书第二节税务代理执业风险与质量控制第三章税务登记代理实务首节设立税务登记代理第二节变更税务登记代理第三节注销税务登记代理第四节扣缴税款登记代理第五节外出经营登记代理第六节其他事项代理第四章税务认定事项代理实务首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代理第二节出口货物退。税务代理记账公司值得去吗?
第十条取得执业会计师、审计师、律师资格者以及连续从事税收业务工作十五年以上者,可不参加全国统一的税务师资格考试,其代理资格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考核认定。第十一条参加税务师资格统一考试成绩合格者和经考核认定合格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核发税务师资格证书。第十二条取得税务师师资格证书者,要从事税务代理业务,必须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税务师执业申请表,经审核同意后,给予注册登记,发给税务师执业证书。取得税务师执业证书者,应当参加全国统一举办的税务师执业培训。注册登记的主要内容包括:税务师的姓名、出生年月日、居民身份证号码、所属税务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等。税务师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全国统一制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负责发放。第十三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具有税务师执业资格,税务机关不予注册登记:(一)不具有完全懂事行为能力的;(二)因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未满三年者;(三)被国家机关开除公职,自开除之日起未满三年者;(四)被取消注册会计师、律师、审计师资格,自被取消之日起未满三年者;(五)在职的国家公务员;(六)依照本办法规定被取消税务师资格者;。关于规范我国税务代理业的思考。西夏区本地税务代理咨询热线
税务代理人是什么意思?西夏区本地税务代理咨询热线
11.利用主机共享服务系统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代理开办的增值税所用发票,12.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服务。除此之外,涉税签证业务范围包括:1.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签证2.企业所得税税前弥补亏算和财产损失的签证3.国家税务总局和省税务局的其他涉税签证业务执业风险一、从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方面产生执业风险的因素(一)企业委托代理的意向;(二)企业纳税意识的强弱;(三)企业财务核算的基础。二、从税务代理执业人员方面产生的风险因素(一)执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平和专业胜任能力;(二)税务代理机构执业质量控制程度。税务代理试行办法发文时间:1994年9月16日文号:国税[1994]2011号一章总则一条为了规范税务代理行为,发挥税务代理人在税收活动中的作用,保证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正确贯彻执行,维护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八十三条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税务代理是指税务代理人在本办法规定的代理范围内,受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委托,代为办理税务事宜的各项行为的总称。第三条税务代理人是指具有丰富的税收实务工作经验和较高的税收、会计专业理论知识以及法律基础知识。西夏区本地税务代理咨询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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