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已上市的产品是研制已有国家标准药品的重要参考。在研究方面,首先要求证研制出的产品与已上市的产品在质量方面是“一致”或“相同”的。在此基础上,进行必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的研究和验证。如果研制出的产品的原料药制备工艺、制剂工艺等方面均与已上市的产品相同,淄博中药工艺开发及质量研究单位,淄博中药工艺开发及质量研究单位,并且所有关于产品安全性和有效性的质量指标都达到了已上市产品的质量要求,淄博中药工艺开发及质量研究单位,则可以称其为与已上市产品“质量一致”。如果研制出的产品的原料药合成工艺、制剂工艺等与已上市的产品不完全相同,但是存在的差异不至于导致产品质量发生明显的改变。山东大学淄博生物医药研究院:2021年,启动“智慧数字共享实验室”建设。淄博中药工艺开发及质量研究单位
口服缓释药物的研发初期应该制定初步的释放度检查方法,以用于工艺筛选研究。随着研究工作的深入推进,释放度检查方法可能需要与工艺研究结果结合进行修订和完善。临床用药质量标准中的释放度检查方法主要是通过研究初期阶段的体外释放考察结果、少量实验室规模样品以及少数批次的中试规模样品的体外考察结果而制定的。然而,由于体外数据的积累局限性以及尚未进行体内试验的验证,制定的释放度检查方法可能不够完善。在达到生产阶段之后,由于该药品已经完成了临床研究,人们对其体内行为和安全有效性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因此可以根据体内研究结果继续判断临床前所建立的体外释放度测定方法和限度的合理性。淄博中药工艺开发及质量研究单位淄博生物医药研究院化学合成药物平台拥有旋转蒸发仪、低温搅拌仪、真空隔膜泵等仪器设备120余台。
当中心组合实验、临床试验、流行病学、体内外实验以及文献报道提示药物可能存在与人体安全性有关的不良反应时,应进行追加和/或补充的安全药理学研究。追加的安全药理实验是通过除中心组合实验外的研究,深入了解受试物对神经系统、心血管系统和呼吸系统的影响。根据现有信息,追加实验可以选择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的方法。补充的安全药理实验则针对于中心组合实验或重复剂量毒性实验中未对泌尿/肾脏系统、自主神经系统、胃肠系统功能进行相关研究的情况,并出于安全性考虑,需要开展相应的研究。
制剂质量研究和质量标准制定是关于口服缓释制剂质量方面的重要工作。该工作包括确定研究项目、建立和验证方法、进行具体项目的研究和考察等方面。制定质量标准需要确定标准中包含的项目、采用的方法以及相关限度要求等。口服缓释制剂的质量研究项目主要包括性状、鉴别、释放度、重(装)量差异、含量均匀度、有关物质、含量测定等方面。其中,释放度研究及其限度的确定对于口服缓释制剂的质量研究和标准制定非常重要,在本指导原则的第四部分中进行了专门讨论。口服缓释制剂其他质量研究和标准制定的基本原则与普通制剂一致,有关技术要求可以参考《化学药物制剂研究基本技术指导原则》和《化学药物质量标准建立的规范化过程技术指导原则》。山东大学淄博生物医药研究院生物技术平台包括合成室、发酵室、高温室、仪器室、细胞房等功能区域。
质量标准通常要求至少设定3个时间点进行释放度检查。通常情况下,个时间点的取样时间为0.5-2小时,用于检测药物是否发生爆发式释放;第二个时间点的累计释放量应约为50%左右,用于检测药物的释放特性以及是否稳定释放;之后一个时间点的累计释放量至少应达到80%,用于检测药物是否释放完全。根据不同药物的释放时间和释放特性,可以适当增加释放测定点,以控制和反映该产品的释放特性。释放度限度应主要基于临床试验的结果来确定。研究院提供实验室房租、物业费、实验仪器租金等项目优惠,共享优良员工,及融资服务、人资服务等技术支持。淄博中药工艺开发及质量研究单位
山东大学淄博生物医药研究院从事原辅料与制剂研究、基因毒杂质研究、生物样本研究等主要业务领域。淄博中药工艺开发及质量研究单位
药物的研究开发具有明显的阶段性,是一个不断完善的过程。随着产品从申报临床向申报生产的推进,认知的不断深入以及体内试验信息的获取,药物的释放度研究也在不断完善。建立药物的释放度研究方法需要选择测定条件并建立释放量测定方法。药物的体外释放行为受到制剂本身因素和外界因素的影响。制剂因素主要指主药的性质、和工艺,而外界因素包括释放度测定的仪器装置、释放介质、转速等条件。选择恰当的释放度测定条件可以确保释放度检查方法切实反映制剂的特性。淄博中药工艺开发及质量研究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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