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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碳核算发展 捷亦碳科技供应

信息介绍 / Information introduction

    什么是碳核算?温室气体是大气中吸收和重新放出红外辐射的自然和人为的气态成分,包括二氧化碳(CO2)、甲烷(CH4)、氧化亚氮(N2O)、氢氟碳化物(HFCs)、全氟化碳(PFCs)、六氟化硫(SF6)和三氟化氮(NF3)等。由于不同气体对温室效应的影响程度有所不同,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ntergovernmentalPanelonClimateChange,浙江碳核算发展,IPCC)提出了二氧化碳当量(CO2e)这一概念,以统一衡量这些气体排放对环境的影响。而基于全球变暖潜能值(GWP),可以看到不同气体相对于二氧化碳而言对温室效应的影响程度。另外,浙江碳核算发展,对于能源活动和工业生产过程而言,根据《省级温室气体清单编制指南》,HFCs、PFCs和SF6等主要涉及铝、镁等少数工业生产过程,而N2O早已纳入空气污染监控范围,故对多数企业的碳核算主要对象是CO2和CH4,浙江碳核算发展。又根据《2017年中国温室气体公报》,二氧化碳(CO2)和甲烷(CH4)分别是影响地球辐射平衡的主要和次要长寿命温室气体,在全部长寿命温室气体浓度升高所产生的总辐射强迫中的贡献率分别约为66%、17%。 对于整体数据质量较高的行业,国内碳市场鼓励重要的排放因子参数采用企业实测值,其他均可采用缺省值。浙江碳核算发展

    碳排放数据核算直接关系碳减排政策的合理性、管理与运作机制的有效性,并终影响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实现。2021年7月,全国碳市场首例碳排放数据造假案例曝光,此后各地碳排放数据核查发现多起数据造假事件。在《关于完善碳排放核算标准体系加强碳核查数据质量监管的提案》中分析,碳排放数据失真频频发生,主要有以下因素:一是碳核算结果精确度不足。二是碳核算标准边界模糊。核算依据涉及多种政策法规,且允许多套核算规则并行使用。过多的核算规则导致出现核算边界不一致、数据来源不统一等问题,为企业运用各种核算规则实现对数据的操纵提供可乘之机。三是地方、企业、第三方碳核查机构存在碳核算数据造假动机。碳核查数据不准确直接影响科学决策的出台,同时数据造假行为影响碳市场的公平性,不利于“双碳”目标达成。失真碳核查数据公开有损我国公信力,影响我国国际声誉,影响我国气候变化国际谈判的有效性,对国家利益造成损失。湖北国内碳核算发展我国以碳排放监测、报告与核查体系(MRV)为框架开展企业碳核算工作。

    为落实国家”双碳”战略,金融机构要制定契合自身的”双碳“行动方案,提出符合实际情况的目标、计划、举措。金融机构要落实监管机构对环境信息披露的要求,做好碳核算工作是第一步,通过“碳盘查”,掌控全集团层面正常运营情况下的碳排放总量与范围组成,这些明确的核算范围和详尽的排放数据将为机构决策层制定节能降碳目标和对外披露详细的环境信息提供有力支持。金融机构碳核算为决策层制定业务发展策略提供数据支撑,为自身实现投融资低碳转型助力。例如,金融机构进行投融资活动碳核算,有利于机构把握投资标的的碳排放总量和行业组成,为机构实现“双碳”目标,助力业务发展指明了方向。碳核算可助力金融机构完善企业碳排放数据,将气候风险管理嵌入金融机构业务流程。例如,通过投融资活动碳核算,金融机构可将企业纳入所在行业进行排放强度横向对比,并基于对比数据更加细致地掌握企业的碳排放管理水平和气候环境风险趋势。

碳核算根据主体不同,分为基于组织、项目、产品或服务(生命周期)的碳排放核算。鉴于“组织”是碳排放和碳减排的基本单元,在碳排放总量控制的市场机制中,充分借鉴了已有的组织层面的温室气体核算标准。一个组织的碳排放源通常分为三类:直接排放、能源间接排放和其他间接排放。其中,直接排放包括锅炉等固定设备中化石燃料燃烧产生的排放、车辆等移动源中化石燃料燃烧产生的排放,以及工艺过程排放和逸散排放。能源间接排放是指消耗外购的电、热和蒸汽而隐含的排放。其他间接排放是指生产活动上、下游产生的相关排放。碳核算是测量工业活动向地球生物圈直接和间接排放二氧化碳及其当量气体的措施 。

目前我国在国家及行业企业层面的碳核算体系已经建立较为完善,基于产品及个人的碳核算体系目前还正在探索试验中。综合来看,所有的碳核算体系都旨在提供国家、产品系统、组织、项目的温室气体量化方法,同时也规定了相应的信息报告形式。在我国碳核算体系的建立中,其主要参与者为国家相关机构,包括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同时,还包括在碳核算体系建设过程中,提供咨询建议的各行业重点单位、高校研究部门等。碳核算可助力金融机构完善企业碳排放数据,将气候风险管理嵌入金融机构业务流程。哪里有碳核算体系

目前,碳排放量的核算主要有三种方式:排放因子法、质量平衡法、实测法。浙江碳核算发展

目前,碳排放量的核算主要有三种方式:排放因子法、质量平衡法、实测法。

排放因子法(基于计算)特点:排放因子法是适用范围 广、应用 为普遍的一种碳核算办法。

适用范围:该方法适用于国家、省份、城市等较为宏观的核算层面,可以粗略的对特定区域的整体情况进行宏观把控。但在实际工作中,由于地区能源品质差异、机组燃烧效率不同等原因,各类能源消费统计及碳排放因子测度容易出现较大偏差,成为碳排放核算结果误差的主要来源。

质量平衡法(基于计算)特点:可以根据每年用于国家生产生活的新化学物质和设备,计算为满足新设备能力或替换去除气体而消耗的新化学物质份额。

适用范围:采用基于具体设施和工艺流程的碳质量平衡法计算排放量,可以反映碳排放发生地的实际排放量。不仅能够区分各类设施之间的差异,还可以分辨单个和部分设备之间的区别。尤其当年际间设备不断更新的情况下,该种方法更为简便。

实测法(基于测量)实测法基于排放源实测基础数据,汇总得到相关碳排放量。这里又包括两种实测方法,即现场测量和非现场测量。 浙江碳核算发展

捷亦碳(上海)科技有限公司目前已成为一家集产品研发、生产、销售相结合的招商型企业。公司成立于2016-10-19,自成立以来一直秉承自我研发与技术引进相结合的科技发展战略。本公司主要从事碳核算和认证,碳减排节能技术,ESG服务领域内的碳核算和认证,碳减排节能技术,ESG服务等产品的研究开发。拥有一支研发能力强、成果丰硕的技术队伍。公司先后与行业上游与下游企业建立了长期合作的关系。捷亦碳致力于开拓国内市场,与机械及行业设备行业内企业建立长期稳定的伙伴关系,公司以产品质量及良好的售后服务,获得客户及业内的一致好评。捷亦碳(上海)科技有限公司通过多年的深耕细作,企业已通过机械及行业设备质量体系认证,确保公司各类产品以高技术、高性能、高精密度服务于广大客户。欢迎各界朋友莅临参观、 指导和业务洽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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