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前位置:首页 - 产品 - 昆明专业**压覆矿报告 云南迈凯地质勘查咨询供应

昆明专业**压覆矿报告 云南迈凯地质勘查咨询供应

信息介绍 / Information introduction

压覆矿产资源评估工作方法:

压矿范围的确定:压矿范围即工程压覆矿产资源范围。目前主要是在该范围内研究工程(地基)允许及极限变形值和工程所在区地表移动土变形的关系,参考国家煤炭工业局编制的《建筑物、水体、铁路及主要井巷煤柱留设与压煤开采规程》第14条、第17条、第18条和第19条款等有关条款圈定压矿范围。

压覆资源储量的估算:在获得了压矿范围及面积后,昆明专业**压覆矿报告,昆明专业**压覆矿报告,其他资源储量估算指标参数(如矿石工业品位、较低可采厚度,昆明专业**压覆矿报告、厚度、矿石品级等)和资源储量估算方法,应采用原报告指标、参数和估算方法进行,避免由于资源储量指标参数和估算方法不同而造成评估前后资源储量产生的变化。 压覆区域范围内固定资产价值损失及搬迁费用。昆明专业**压覆矿报告

压覆矿产评估步骤:

准备工作

收集资料:应着手收集以下资料:

1、建设场地坐标、面积(包括构筑物影响的范围)及构筑物概况。2、国土资源厅储量处近期发布的储量表。3、1/20万、1/5万区域矿产地质报告。4、省矿产地质志。5、压覆区内原地勘单位开展矿产勘查工作的报告、资料。

室内工作:

1、向国土资源厅储量管理处查证压覆区是否有矿产资源。2、向国土资源厅地勘处(或向县、市、地国土资源局查询)查询压覆区有无探矿权、采矿权设置,咨询探矿权、采矿权拥有者在压覆区工作、开采的程度。3、压覆区有探矿权、采矿权设置和压覆有矿产资源时,建议业主对压覆区探矿权进行评估;有矿产资源和采矿权时建议业主开展野外调查工作,编制建设项目或规划区范围内矿产资源分布和开采利用情况的《调查报告》;压覆区压覆有矿床规模小型以上的,建议业主进行资源/储量核实工作,并将《报告》送交评估,作为计价依据之一。4、压覆区无探矿权、采矿权设置和矿产资源时,了解压覆区已有矿产地质工作程度,压覆区所在的大地构造位置。5、压覆区既无探矿权、采矿权设置和矿产资源,也无地球物理、地球化学异常时,接受业主委托,前往压覆区踏勘调查。 昆明专业撰写压覆矿产资源评估报告资质压覆矿产资源矿评估报告的编写。

压覆矿产指在当前技术经济条件下,因建设项目或规划项目实施后,导致已查明的矿产资源不能开发利用。压覆矿产资源评估就是通过野外地质调查地质填图调查访问收集有关地质资料,基本查明建设用地范围内是否压覆矿产资源,对有矿权设置的按照国家规定进行矿权分割及压覆矿产资源储量登记,并对其经济意义和潜在价值作出评估,为业主征地选址及相关部门决策提供依据。根据国家《矿产储量登记统计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建设项目必须进行压覆矿产资源申请,并委托具有地质勘查资质的单位进行压覆区的矿产资源的评估。搞好压覆矿产资源评估对于项目建设的顺利进行和国家矿产资源的充分利用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高速公路建设项目中,压覆矿产资源评估工作必不可少,本文就现阶段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在压覆矿产资源评估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行探讨,以期为压覆矿产资源评估工作提供参考。

国家已经实行了压覆矿产资源补偿制度

煤矿企业的矿产资源压覆补偿数额依据,应当由国土资源部门认可的具有法定资质的专业评估机构按照国家规定的补偿内容及标准进行评估确定,然后再由建设单位和矿业权人进行协商,蕞终签订《矿区资源压覆补偿协议》。

特别提示:对企业矿区的矿产资源被建设项目/工程压覆的,必须经过(1)申报审批程序;(2)法定的评估程序确定补偿费用。否则,国有煤矿企业存在涉嫌国有资产流失、主要负责人失职、滥用职权等问题。 报告编制对压覆区未压覆有矿产资源的,报告内容应包括项目由来、目的任务;

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所有权包括矿产资源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能。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实质上是对矿产资源的处置,所以必须得到《矿产资源法》授权部门即地质矿产主管部门的许可。对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审批管理,这是法定的职责。为此,2000年国土资源部根据《矿产资源法》规定,发布了《关于规范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审批工作的通知》,规定了压覆矿产资源的管理权限、基本程序,用以指导全国压覆矿产资源审批工作。同时,国家通过建立探矿权采矿权管理制度将对矿产资源进行勘查开采的权力配置给矿业权人,矿业权属于用益物权,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需要妥善处理好建设单位与矿业权人双方的利益关系。压覆矿产资源是指因建设项目实施后导致矿产资源不能开发利用。昆明专业撰写压覆矿产资源评估报告资质

压覆矿产指在当前技术经济条件下,因建设项目或规划项目实施后,导致已查明的矿产资源不能开发利用。昆明专业**压覆矿报告

建设项目压覆已设置采矿权,建设单位赔偿的范围如何确定呢?《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37号,以下简称“137”号文)明确,压覆补偿的范围原则上应包括:1.矿业权人被压覆资源储量在当前市场条件下所应缴的价款(无偿取得的除外);2.所压覆的矿产资源分担的勘查投资、已建的开采设施投入和搬迁相应设施等直接损失。那么,根据137号文的规定,采矿权人*能向建设单位主张上述直接损失吗?昆明专业**压覆矿报告

免责声明: 本页面所展现的信息及其他相关推荐信息,均来源于其对应的用户,本网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如涉及作品内容、 版权和其他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我们将核实后进行删除,本网站对此声明具有最终解释权。

查看全部介绍
推荐产品  / Recommended Produc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