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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如何申请海外利得,香港申请海外利得

信息介绍 / Information introduction

香港如何申请海外利得


满足离岸收入豁免的一般原则是纳税人从事赚取有关利润的活动,以及该纳税人从事活动的地方不在香港,且买卖合约订立的地点也不再香港为根据.依据香港利得税字面意思,此部分款项如果不是来源于香港本土,无须在香港缴纳任何税项,但是需向**申请税务豁免或事前裁定.
考虑自身经营规模大小,许多企业会放弃申请海外利得豁免,按照常规收入处理

 

满足离岸收入豁免的具体条件有:
 •
公司利润不来自香港,电话清单表明公司联络业务也不来自香港(因此需保留所有国内公司与国外客人电话清单)
 •
供应商和终端客户均不是香港公司
 •
订单的签署过程均不在香港发生,未在香港发生报关\收发货等,未在香港**留有任何经营纪录等
 •
没有在香港聘请代理人替公司从事销售活动

 

申请离岸收入豁免必须提供的资料:

1\公司于内地之组织结构图\办公室地址\面积,员工数量\姓名 \职位及薪金

2\从事相关业务人士的行程记录(透过港澳通行证\护照可看出)

3\货物买卖合同(内附合同签署地及时间)

4\购买及销售货物之品名

5\买家与卖家是否与公司\公司董事或股东存在关联交易.

6\提供货物的销售流程,包括从什么途径联系到买家\买家之基本数据\业务联络方式(例如:电话\传真\网络沟通等,包括地点及联络人)

7\货物的移交\货款的结算方式(包括运输方式\交货地点\货物到达地等)

8\至少五个比较大的供货商以及五个比较大的**

 

申请税务豁免通常有两种形式:一次性豁免,需每年申请***次;事先裁定,在公司注册成功之后申请税务豁免,即为实现裁定.如需了解详情可联系远勤会计师:4006708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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