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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公司设立分行要求-远勤供

信息介绍 / Information introduction

香港公司设立分行要求-远勤供

香港分行在法律上午**的法人地位,*依附于母公司,其注册地址可不与母公司一致,注册时可与母公司一起完成,也可单独申请成立,公司完成后,无注册证书,*有商业登记证

 

设立分行要求

•    在香港有成立母公司

•    一个香港法定地址(我司可提供)

•    分行的营业范围

•    告知分行名称(中英文或者英文)(分行不可查名)

•    提供母公司注册证书\商业登记证\周年申报文件

•    提供股东和懂事的身份证明(身份证或护照的复印件)

•    提供股东和董事的联系方式和联系地址

•    分行的营业范围

 

 

香港公司分行特点

Ø  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不具有**的法律地位,不**承担民事责任

Ø  名称可以不以有限公司结尾

Ø  名称中不可有:鉴定\联合会\委员会\认证\学院\检测\鉴识\协会\总等字眼

Ø  年审需与母公司同时进行,不能**申报

Ø  税务申报必须由母公司合并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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