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料加工贸易方式 退税计税价格 海关核销 昌意供
答:生产企业以“进料加工” 贸易方式进口料件加工复出口货物,计算“免、抵、退”税的基本公式为:
当期不予抵扣或退税的税额 =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征税率-退税率)- 当期海关核销免税进口料件组成计税价格×(征税率 -退税率)
当期应纳税额 =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全部进项税额-当期不予抵扣或退税的税额)-上期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
(1)应退税额的计算
①如当期应纳税额≥0,则:
当期应退税额=0
②如当期应纳税额<0,且当期应纳税额的值<(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退税率-当期进口料件免抵退税抵减额,则: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应纳税额的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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