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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勿自学,自学须有道

信息介绍 / Information introduction

“学习书法需要相互交流,只有不断交流,才会进步。如果一个人坐在家里闭门练习是没有出路的,书法自学等于**。”
“书法自学等于**。”初听好像是危言耸听,但细思之,觉得还是有一定道理。于是,我上网查询关于这种观点,早在几年前,中国书法家协会创作委员会委员李松在《谈书法自学与教学中的两大陷阱》一文中就指出,一些热衷于书法的自学的业余爱好者真是执着地、顽强地、义无反顾地在“**”!他概括为五种情况:
1、被楷书所杀。
一些人执着地认为“楷书是书法的基本功”。更有甚者,认为“唐楷更是书法的真正的基本功”。于是,顽强地抱住颜柳欧赵之某一家,死守几年十几年“刻苦地”练着“真正的”“基本功”。这种现象非常非常普遍,绝大多数沦为书奴。
2、对传统书法理解和判断堕入误区所杀。
传统法帖皆可为法,但具体到个人,具体到学习的某个阶段时并不是这样的简单判断。也有些是因为特别固执偏执所导致的,就认为自己的判断正确,就是只偏爱某种东西,于是走向偏狭,于是一意孤行,于是越写越难入流。这就如我在《学习书法当“取法乎上”》一文中提到的那位练习宋高宗书法的同仁。
3、被技巧训练有严重的盲区所杀。
比较科学的技巧训练相对的说应该是***的,因此,凡是在训练环节没能解决的问题,在创作时肯定会暴露无疑。比如,如果你只攻唐楷,其手头的训练会存在不会连续书写、不能快速运笔、不敢大小字体反差和粗细刻画笔形等盲区,实践已经证明,行书写不好,楷书也太好不了。
4、被教头所杀。
现在书法的教学遍地开花,教头到处都是,但教头素质良莠不齐。有些教头不是“因性以练才”,不是培养学生的能力和素养,而是私塾式的圈养式教学模式,这种教学模式扼杀了一些书法爱好者的个性和天性。
5、被地域所杀。
某些地区书法活动非常红火,有一批具有一定水平的作者,民间往来,相互淘染。随着往来频繁,本来个性各异,但在“大染缸”里一糅合,个个面貌相似。
从李松所列举的“五种情况”中,不光有“**”,也有“他杀”。
也许有书法爱好者要问了,除了书法专业的科班生以外,爱好书法者大多无法接受比较正规、比较系统的教育,不自学,还有其他途径可走?也许更有人要厉声质问:难道自学就没有出路?
这里需要澄清一个问题,即“书法自学等于**”中的“自学”应该是指闭关自修、不与别人交流的那种自学,是那种自娱自乐、自我陶醉式的自学,现实中这种人不在少数。当然,这些人大都是业余爱好,没有压力,也就不存在动力,兴之所至,则提笔挥毫;平时则马放南山,束之高阁,这种人学习书法,就像田野中的小草,自生自灭,因此说“书法自学等于**”并不为过。
通过交流,我们可以发现自己的不足,通过交流,可以借鉴他人的用笔方法或创作方式,苏东坡有诗云: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我们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审美倾向,也许流露在作品中的审美,自以为是雅的,但其实并不是这么回事,只有在相互交流中,才能发现问题,也只有在不断改正问题中,才能一步步提高。
那么是不是说只有加强书法交流,才能提高书法水平?当然,*有书法交流还是远远不够的,要在加强交流的基础上,做到“路子对、用笔正、名师点、勤练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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