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税收体系和制度
新加坡以属地原则征税.任何人(包括公司和个人)在新加坡发生或来源于新加坡的收入,或在新加坡收到或视为在新加坡收到的收入,都属于新加坡的应税收入,需要在新加坡纳税.也就是说,即使是发生于或来源于新加坡之外的收入,只要是在新加坡收到,就需要在新加坡纳税;相应于,如果收入来源于新加坡境外,并且不是在新加坡收到或视为收到,则不需在新加坡纳税.
新加坡为城市***,全国实行统一的税收制度.任何公司和个人(包括外国公司和个人)只要根据上述属地原则取得新加坡应税收入,则需在新加坡纳税.新加坡现行主要税种有: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消费税\不动产税\印花税\车船税等.此外,还有对引进外国劳工的新加坡公司征收的劳工税.新加坡之前还有遗产税,**在2008年2月15日之后取消了该税.
主要税赋
企业所得税 税率17%
个人所得税 税率0—20%
消费税 税率17%
不动产税 税率10% (居住在自有住宅里的个人适用4%的减免税率.)
印花税
进口商品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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