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少交电费,店主林某通过马某(另案处理)私自改装电表,日前,投机取巧的林某被西宁市城中区人民检察院以***罪依法提起公诉。
2013年夏季的***,林某因经营的店内电表着火,便叫马某前来维修。维修过程中,马某表示可以通过改电表少交电费,在利益的驱使下,林某同意了马某的提议,将4000元现金交给马某。改装后,林某发现电费*为以前的一半。
2016年7月,尝到甜头的林某又打电话叫来马某,以同样的方式再次改装了电表。**终,林某窃电的行为在相关部门的统一清查活动中被发现。经相关部门统计,近三年时间,林某***电量一万四千余瓦时,造成经济损失一万八千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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