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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交通肇事罪 处罚 明伦律师事务所供应

信息介绍 / Information introduction

近年来,随着机动车数量的猛增,发生交通事故的数量一直居高不下,法院审理交通肇事罪案件也逐年增多,其中,醉酒驾驶是导致交通肇事罪案件发生主要原因之一。审判实践中,交通肇事罪案件(除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在事故发生后,行为人能够主动赔偿受害人的损失,而且认罪态度好,取得受害人及亲属谅解的,苏州交通肇事罪 处罚,一般均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缓期执行),苏州交通肇事罪 处罚,这中间醉酒驾驶情形占有很大比例,苏州交通肇事罪 处罚。该罪是故意犯罪,即明知自己己经醉酒仍驾驶机动车的行为,一旦醉酒驾车构成严重后果的,或因其他交通肇事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应构成交通肇事罪。交通肇事罪案件通常怎么处理。苏州交通肇事罪 处罚

交通肇事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修改后的刑法对交通肇事罪的主体没有作特别规定,凡是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公民,都可以成为交通肇事罪的主体,只要其有违反交通管理法规并造成致人重伤死亡或使公私财遭受产重大损失的交通肇事行为,他就构成交通肇事罪。理论界认为交通肇事罪的主体一般是与交通运输有直接关系的业务人员。主要包括以下三类:(1)交通工具的驾驶人员,如汽车司机、轮船舵手等;(2)交通运输安全的保障人员,交通设备的操作、指挥人员等;(3)交通运输生产的直接指挥人员,如车队的领导、指挥人员等。苏州交通肇事罪 处罚交通肇事罪案件发生时保险公司拒赔情形。

由于目前我国法律未将事后赔偿作为交通肇事罪案件的法定量刑情节,受保护被害人理念的影响,实践中部分地方出现了片面强调交通肇事案件事后赔偿而忽视其他法定量刑情节(如自首、逃逸),导致部分交通肇事案件中出现了“轻富重贫”的不正常现象。如果将事后赔偿纳入交通肇事罪的法定从轻情节,不仅有助于合理界定事后赔偿与其他法定量刑情节的关系,实现交通肇事案件刑事处罚深层次的实质理性,而且将进一步规范交通肇事案件的社会危害性综合评价,完善交通肇事罪的刑事立法。

尽管修订后的刑法对交通肇事罪作了较为详细的规定,并且增加了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情况,但在司法实践中仍存在不少问题,刑法理论界多有微词,实务部门也多有歧义。本文拟对交通肇事罪适用中的几个问题进行探讨,以期对司法实践能有所裨益。刑法第133条规定,交通肇事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既可以是从事交通运输工作的人员,也可以是除航空工作人员和铁路工作人员以外的从事交通运输的人员以及其他人员。交通肇事罪案件初步法律分析。

利用大型的、现代化的交通运输工具从事交通运输活动,违反规章制度,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应定交通肇事罪,这是没有异议的。但是,对于利用非机动车,如自行车、三轮车、马车等,从事交通运输活动,违章肇事,使人重伤、死亡,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存在不同的看法。第一种意见认为:交通肇事罪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即能够同时造成不特定的多人伤亡或者公私财产的损害,而驾驶非机动车从事交通运输活动,违章肇事,一般只能给特定的个别人造成伤亡或者数量有限的财产损失,不具有危害公共安全的性质,因此,不应定交通肇事罪,而应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其犯罪的性质,造成他人死亡的,定过失致人死亡罪;造成重伤的,定过失重伤罪。刑事辩护律师办理交通肇事罪。苏州交通肇事罪赔偿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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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审理初期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张某等提出,被告人张某醉酒驾驶车辆致被害人死亡的行为应当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被告人张某的刑事责任,同时赔偿他们各项损失共计399160元。其诉讼代理人代理意见为,被告人张某醉酒后驾驶无牌、无强制险的车辆,属于醉酒后危险驾驶,应以危险驾驶罪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数罪并罚定罪处罚,且其认罪态度不好,应从重处罚,建议在有期徒刑十年以上判处刑罚。被告人张某的辩护人认为本案公诉机关起诉罪名定性准确,应当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被告人家人愿代被告人对民事部分作积极赔偿,以获得被害人家人的谅解。苏州交通肇事罪 处罚

明伦”二字出自《孟子·滕文公上》,“夏曰校,殷曰序,周曰庠;学则三代共之,皆所以明人伦也,人伦明于上,小民亲于下。”意有讲学论道、传播文化与学术研究之义。


明伦律师事务所(Bright & Young Law Firm,下称“明伦所”)是一家经中国司法行政机关批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设立的综合性、合伙制的大型律师事务所。


自成立以来,明伦所一直秉承“海纳百川、合作发展”的办所文化与发展理念,致力于成为相当专业的律师事务所之一。经过数年的发展,本所已拥有执业律师150余名,合伙人41名,上海总所在上海市1500余家律师事务所中律师规模排名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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