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多式联运的优点:1、责任统一,手续简便;2、节省费用,降低运输成本;3、减少中间环节,时间缩短,运输质量提高;4、运输组织水平提高,运输更加合理化;5、实现门对门运输;协议(多式)联运。它是指运输企业之间根据商定的协议开展的多式联运。比如,不同运输方式的干线运输企业与支线运输或短途运输企业,根据所签署的联运协议开展的多式联运,即属此种联运。与法定(多式)联运不同,在这种联运形式下,联运采用的运输方式、运输票据、联运范围,武汉联运、联运受理的条件与程序,武汉联运,武汉联运、运输衔接、货物交付、货物索赔程序,以及承运人之间的利益分配与风险承担等,均按联运协议的规定办理。与法定(多式)联运相比,该联运形式的较大缺点是联运执行缺乏**性,而且联运协议的条款也可能会损害货方或弱小承运人的利益。国际多式联运相应地降低了货物的库存量和库存成本。武汉联运
多式联运有什么特点?随着全球贸易经济的进一步加深,我国成为了重要的进出口承载在基地之一,这就必然会促使我国现代化国际货代的迅猛发展,经过多年的蛰伏提升我国现代化国际货代呈现出了其独有的特点,下面本文就相关内容做系统各方面的解说。现代化海运多式联运的特点:运输载体越来越多,方式更丰富。随着国内市场经济的大幅发展,尤其作为重要的生产加工基地,我国承载着世界各国的产品生产,这就必然需要强有力的国际货代作为依托,确保生产内容的及时运输完成。智能多式联运业务多式联运提单的适用性与可转让性与一般海运提单不同。
协作式多式联运是指两种或两种以上运输方式的运输企业,按照统一的规章或商定的协议,共同将货物从接管货物的地点运到指定交付货物的地点的运输。多式联运订舱及安排货物运送:经营人在合同订立之后,即应制定货物的运输计划,该计划包括货物的运输路线和区段的划分,各区段实际承运人的选择确定及各区段衔接地点的到达、起运时间等内容。这里所说的订舱泛指多式联运经营人要按照运输计划安排洽定各区段的运输工具,与选定的各实际承运人订立各区段的分运合同。这些合同的订立由经营人本人或委托的代理人办理,也可请前一区段的实际承运人作为表示向后一区段的实际承运人订舱。
多式联运经营人既可能由不拥有任何运输工具的国际货运代理、场站经营人、仓储经营人担任,也可能由从事某一区段的实际承运人担任。但无论如何,他都必须持有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核准的许可证书,能单独承担责任。多式联运的货物交付:当货物运至目的地后,由目的地代理通知收货人提货。收货人需凭多式联运提单提货,经营人或其代理人需按合同规定,收取收货人应付的全部费用。收回提单后签发提货单,提货人凭提货单到指定堆场和集装箱货运站提取货物。如果整箱提货,则收货人要负责至掏箱地点的运输,并在货物掏出后将集装箱运回指定的堆场,运输合同终止。多式联运事故处理:如果全程运输中发生了货物灭失、损害和运输延误,无论是否能确定发生的区段,发(收)货人均可向多式联运经营人提出索赔。多式联运经营人根据提单条款及双方协议确定责任并做出赔偿。如果已对货物及责任投保,则存在要求保险公司赔偿和向保险公司进一步追索问题。如果受损人和责任人之间不能取得一致,则需在诉讼时效内通过提起诉讼和仲裁来解决。国际货物运输通常要经过两种或两种以上的运输方式才能将货物从起运地运到目的地。
国际多式联运一般业务程序,主要包括以下环节:1、接受托运申请,订立多式联运合同;2、空箱的发放、提取;3、出口报关;4、货物装箱及交接;5、订舱及安排货物运送;6、办理货物运送保险;7、签发多式联运提单,组织完成货物的全程运输;8、货物运输过程中的海关业务;9、货物到达交付。在衔接式多式联运下,运输组织工作与实际运输生产实现了分离,多式联运经营人负责全程运输组织工作,各区段的实际承运人负责实际运输生产。在这种体制下,多式联运经营人也具有双重身份。对于货方而言,他是全程承运人,与货方订立全程运输合同,向货方收取全程运费及其它费用,并承担承运人的义务;对于各区段实际承运人而言,他是托运人,他与各区段实际承运人订立分运合同,向实际承运人支付运费及其它必要的费用。很明显,这种运输组织与运输生产相互分离的形式,符合分工专业化的原则,由多式联运经营人“一手托两家”,不但方便了货主和实际承运人,也有利于运输的衔接工作,因此,它是联运的主要形式。国际多式联运的基本条件是什么?铁路多式联运代理
根据多式联运的合同进行操作,运输全程中至少使用两种运输方式,而且是不同方式的连续运输。武汉联运
多式联运经营人根据货主提出的托运申请和自己的运输路线等情况,判断是否接受该托运申请。如果能够接受,则双方议定有关事项后,在交给发货人或其代理人的场站收据副本上签章,证明接受托运申请,多式联运合同已经订立并开始执行。发货人或其代理人根据双方就货物交接方式、时间、地点、付费方式等达成协议,填写场站收据,并把其送至多式联运经营人处编号,多式联运经营人编号后留下货物托运联,将其他联交还给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国际多式联运与一般国际货物运输的信用证上条款不同:根据多式联运的需要,信用证上的条款应有以下三点变动:①向银行议付时不能使用船公司签发的已装船清洁提单,而应凭多式联运经营人签发的多式联运提单,同时还应注明该提单的抬头如何制作,以明确可否转让。②多式联运一般采用集装箱运输(特殊情况除外,如在对外工程承包下运出机械设备则不一定采用集装箱),因此,应在信用证上增加指定采用集装箱运输条款。③如不由银行转单,改由托运人或发货人或多式联运经营人直接寄单,以便收货人或代理能尽早取得货运单证,加快在目的港(地)提货的速度,则应在信用证上加列“装船单据由发货人或由多式联运经营人直寄收货人或其代理”之条款。武汉联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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