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前位置:首页 - 产品 - 上海房租纠纷法律咨询 欢迎来电 李群律师供应

上海房租纠纷法律咨询 欢迎来电 李群律师供应

信息介绍 / Information introduction

人民调解纠纷的范围是什么?1、婚姻家庭纠纷。指因婚姻家庭方面的人身关系及由此产生的财产关系所引起的各种各种纠纷。主要包括夫妻不和,借婚姻关系索取财产,家庭成员间因分家析产、赡养、抚养、家庭非正常所引起的纠纷。2、生产经营性纠纷。指在社会生产活动中以生产为目的所发生的纠纷。包括生产经营及生产资料使用过程中引起的纠纷。3、财产性纠纷。指由于财产的确认、归属、损害等问题所发生的纠纷。这类纠纷主要包括所有权纠纷、使用权纠纷、债权债务纠纷、所有权纠纷指对物质财富的占有、使用、处分权的争议。使用权纠纷指对物的使用权的争议,如租赁、宅基地纠纷等。债权债务纠纷指债权人与债务人因债的履行所发生的纠纷。4、侵权性纠纷,上海房租纠纷法律咨询,上海房租纠纷法律咨询,上海房租纠纷法律咨询。指纠纷主体一方或数方不法侵害他人的人身权或财产权引起的纠纷,但必须是未构成犯罪的轻微违法行为所引起的。如情节轻微的损害他人财务。仲裁指争议各方根据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或者纠纷发生以后达成的仲裁协议。上海房租纠纷法律咨询

解决合同纠纷的解决有四种途径,即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其中通过合同当事人根据法律和合同的有关规定自行协商解决,或者通过调解即由民间组织根据自愿和合法原则对合同当事人的纠纷加以解决,这两种方式较省事、较简便易行。其次,依据合同仲裁条款或事后达成的仲裁协议,解决纠纷的方式,较之向法院起诉来讲,也利于案件的迅速解决和减少解决费用。当然通过诉讼解决虽然耗时长、费用高,但这却是解决合同纠纷的一种较重要、较高权重的途径。上海民间借贷纠纷法律服务民事纠纷的解决方式:调解解决。

律师代理民事诉讼的诉讼权利,分类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和依委托代理关系取得的诉讼权利。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主要是指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律师基于其特殊身份,参加民事诉讼所享有的权利,在民事诉讼代理活动中,律师享有以下几项法定的诉讼权利,调查收集证据的权利,律师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调查、取证、咨询、阅卷,有关单位和个人有责任给予支持;查阅、复制本案有关材料和法律文书的权利;出庭执行职务的诉讼权利;解除或辞去委托关系的权利;法律规定的其他诉讼权利。依委托代理关系取得的诉讼权利,是指代理律师作为委托诉讼代理人,因被代理人的委托授权而产生诉讼权利,这部分权利本应由当事人享有,但是,由于委托代理而由律师代为行使,委托授权可分为一般授权和特殊授权,如果是一般授权,律师只能按一般代理的内容项目行使诉讼权利,如果是特殊授权,律师除了行使一般的诉讼权利以外,还应按特别授权的内容代为行为诸如和解、提起反诉、上诉和撤诉等权利。

打官司如何请律师:1、要授权明确。有的当事人在聘请律师时,虽也填写了委托书,但不明确授权范围。认为只要付钱给律师,一切都由律师来处理。因此,有的当事人根本不出庭,不了解案件进展,对案件的处理结果也不清楚。孰不知,由于授权不明产生的法律后果,授权人是要承担责任的。2、要慎重付款。有的当事人对律师的话深信无疑,只要律师要钱,他都毫不在乎。一审官司打输了,律师提出上诉,他不加考虑,一一照办,交了上诉费,再交聘请律师费,一点儿不心疼。特别是对律师提出的请办案人吃饭和找人疏通关系等社交活动费更是大方,往往倾其所有。一旦官司输了,方大梦初醒,直呼上当,后悔莫及。因此,对律师索要的按规定应收取的正当费用以外的所谓活动费一定要加以拒绝。律师代理民事诉讼的诉讼权利,分类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和依委托代理关系取得的诉讼权利。

送礼尤其是送比较贵重物品的人,在交接礼品时一定要明确告知对方将礼品送给何人。接受礼品的人,一定要明确对方是将礼品送给何人。这样做看似“先小人后君子”,却可以避免很多不必要的纠纷。而且,在财物交接时较好有个书面确认的材料。在产生纠纷找到对方交涉时,较好让对方出具书面材料并进行录音。就该纠纷来讲,王老汉应证明老乡确实从其手中接过了衣服,而且他曾明确表示过衣服是送给朋友女儿的。同时,较好要有他的老乡明确承认这些细节的证据。律师说,因礼品产生的纠纷只是财产纠纷的一部分,对于其他财产纠纷,当事人在起诉时应视具体情况搜集证据。《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主要讨论了房屋买卖过程中常见的纠纷。浦东新区不动产纠纷律师

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上海房租纠纷法律咨询

民事纠纷和行政纠纷的区别:1、争议主体不同。行政争议的主体之中,一般情况下,必有一方是行政机关,起码也应是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或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这种争议通常不可能在平等主体之间产生。而民事争议无此特殊要求。同时,绝大多数行政争议,作为主体一方的行政机关,往往比相对人年于更为优越的地位。他们之间存在一种经“命令——服从”为基本特征的不平等关系。民事争议双方当事人地位平等,即使是权利方,也不能以强制力为依托对对方当事人直接发号施令。2、争议起因不同。行政争议由相对人不服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而引起,民事争议由民事法律行为所引起。进一步说,行政行为可以引发民事争议,民事行为不可能引发行政争议。3、解决争议的手段不同。行政争议,有相当一部分由行政机关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裁判等行政司法途径解决,人民法院的行政诉讼程序,只是解决行政争议的一条途径,但不是唯独途径。民事争议,经协商不能解决的,一概诉诸法院,通过民事诉讼程序解决。上海房租纠纷法律咨询

免责声明: 本页面所展现的信息及其他相关推荐信息,均来源于其对应的用户,本网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如涉及作品内容、 版权和其他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我们将核实后进行删除,本网站对此声明具有最终解释权。

查看全部介绍
推荐产品  / Recommended Produc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