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投资办理ODI境内和境外实体的设立境内境外银行账户的开立投资项目的策划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银行渠道审核我们有多部门协作专门办理境外投资项目,对项目的策划、公司设立、银行渠道系统、项目审批的具体执行等一系列活动有着丰富经验,全程指导,vie架构审批费用,全程服务,全程代为编写“尽职调查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环境分析”。我们还提供审计和财务方面的服务,境外投资,对外投资备案,境内直接审批,程序概述,如何流程要点,前期费用,费用介绍,资金介绍,专业代办资源.资源汇集主要经营:境外投资备案、注册公司、注册海外公司、代理记账,vie架构审批费用、知识产权代理,vie架构审批费用、中国香港公司注册、银行开户。vie架构审批费用
(4)分析商誉减值(如有)及无形资产摊销所引起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影响;
(5)分析相关期间未偿债务的余额及相关利息抵免的限制;
(6)如果可能,了解有关期间重要的关联方交易(包括知识产权的转移、借款、预付款等),以及关联方价格转移的材料;
(7)获取历史期间目标公司对外的相关收购交易的尽调报告、法律意见书、交易成本的确认及PPA摊销影响;
(8)获取目标公司及重要子企业收入确认原则。
3.销售税金或增值税的分析
(1)复核历史期间目标公司及重要子企业(包括境外企业)流转税纳税申报表;
(2)复核历史期间目标公司及重要子企业(包括境外企业)有关流转税的优惠条款。
(3)将目标公司采购环节的流转税和销售环节的流转税进行匹配分析。
4.房地产税及财产税的分析
(1)了解目标公司及重要子企业(包括境外企业)关于使用房地产税的相关条款及文件;
(2)了解目标公司及重要子企业(包括境外企业)历史期间有关收购产生的房地产交易税的纳税义务是否履行。 vie架构审批费用这是境外上市主体伸向境内的一只爪子,虽不能有实际经营,但就是由它控制了有实际经营的公司。
投资内容包括各类新建项目及改扩建项目的初始投资,也包括收购、合并、参股、增资扩股等权益投资活动,同时也包括对境外投资提供担保的行为。投资目的境外投资的直接体现,是获得了对境外资产或经营活动的所有权、经营管理权及其他相关权益,如收益分配权、资产支配权、资源勘探或开发权等。境外投资的目的,可以是为了在境外进行生产、销售、经营或研发,也可以是为了在境外进行融资。投资领域境外投资的行业领域,可涉及中国国内法律允许投资的国民经济各领域。
尽职调查团队一般需要采取以下应对措施:
1.通过对管理层进行访谈和向其提交所需资料清单,了解管理层数据准备的详细过程、准备基础以及财务核算系统所能提供的数据详细程度;
2.获取管理层报表到审计后报表的差异核对表,了解审计差异的性质和金额,关注重点财务科目的数据来源及变动趋势;
3.对于剥离后数据,询问管理层准备剥离数据的详细过程以及适用剥离假设所依据的逻辑及原理,并分析其合理性。
(三)对盈利能力的分析目标公司历史期间的盈利能力是投资者判断目标公司未来盈利能力的可持续性和增长点的直接参考指标。
实务中,**近期的息税折摊前利润(EBITDA)通常是评估目标公司未来经营状况和价值的重要基础,如果**近期的EBITDA不具有可持续性或者偏离实际,则有可能导致投资者对于目标公司盈利能力的预测建立在错误的基础上,从而造成对目标公司价值的高估;相反,如果目标公司某些盈利状况的正向因素未能及时、适当地体现在EBITDA中,也可能造成对目标公司价值的低估。为尽可能准确、***地分析目标公司的盈利能力,除了使用EBITDA等指标外,还可以从以下多个角度进行分析:
1.目标公司盈利质量目标公司提供的财务报表往往并不反映其真正的盈利质量。 对于BVI设立的公司,其股东信息保密,每年无需做审计报告。
境外并购前财务尽职调查的主要内容及考量财务尽职调查是从并购交易的角度出发,分析和识别特定财务风险对潜在交易的交易架构设置、交易估值及定价、交易协议条款设定以及交易后的整合及管理的潜在影响。为实现这一目标,尽职调查团队需要对目标公司特定历史期间的重要财务表现进行的分析。其中,交易所涵盖的范围、财务信息的基础和质量、盈利能力、净营运资本、资产及负债、人力资源、关联方交易及控制权变更等,属于重点财务关注事项。对交易范围的分析完整而明确的交易范围,是开始财务尽职调查的基础,也是投资者在交易前期应当确认的首要事项。在股权交易的情形下,投资者应考虑交易范围是否涵盖了所有卖方拟出售的资产或者是否剔除了交易前拟剥离的资产。此外,投资者还需要考虑目标股权是否存在瑕疵,从而影响交易的执行。这些瑕疵包括存在大股东优先购买权、股权被质押以及存在重大控股权变更条款等。针对此类事项,尽职调查团队主要是从目标公司当前的股权结构出发,查询尽职调查期间股权关系的变动、询问是否存在潜在控制人、了解目标公司的关联方关系、审阅相关股权,借款协议,分析是否存在重大交易终结事项。提供境外投资项目核准/备案代办服务 返程投资、红筹架构、VIE架构 如需办理备案。境内企业在境外投资
在开曼/BVI设立公司也可同时在中国香港及其他国家地区申请挂牌上市;vie架构审批费用
内地企业想要搭建VIE架构,成立特殊目的公司,以达到在国外上市的目的,所以由境内公司股东个人每人成立一家BVI公司,然后同时控股一家BVI公司,在由这家BVI公司控股一家中国香港公司,并且把以上架构申请了外管局的37号文备案,也就是境外投资许可证。然后由中国香港公司在国内投资成立返程投资公司。问题是在这个架构中有5家BVI公司和一家中国香港公司,而具了解成立返程投资需要把境外投资方的主体资格办理公证认证手续,那是不是只要对中国香港公司办理公证认证手续就可以了,有必要把5家BVI公司也办理公证认证手续吗?另外都需要对哪些文件办理公证认证手续?北京商务**会及外管局要求对投资方的公证认证文件中要体现**终受益人,而如果只对中国香港公司办理公证认证手续,显然达不到商委及外管的要求,这也就意味着,必须要把**终控股的这5家BVI公司都办理公证认证才可以,只有这样才能确定**终的控股人、受益人就是申请境外投资许可证的授股人,这样才符合成立返程投资的程序。5家BVI公司需要办理公证认证的文件有公司的注册证书及INCUMBENCY或董事、股东名册。中国香港公司需要办理公证的文件需包括:公司注册证书,商业登记证,法团成立表格或周年申报表文件。vie架构审批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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